协昌科技(301418):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证券代码:301418 证券简称:协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0 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4年11月27日(星期三)下午14:30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4年11月27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2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22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11月22日(星期五)下午交易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凤凰镇港口工业园华泰路1号,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32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3、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现场登记时间:2024年11月26日(星期二),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出席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登记(须在2024年11月26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发送电子邮件或传真至公司,并请进行电话确认),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215612”。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凤凰镇港口工业园华泰路1号,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仕达 联系电话:0512-80156556 联系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凤凰镇港口工业园华泰路1号 2、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于会前一小时到达参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 4、具有临时提案权的股东,可以将临时提案于会议召开十天前书面提交到公司董事会。 5、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必须出示原件。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1418”,投票简称为“协昌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1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2024年11月27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2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本人(本公司)参加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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