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思医疗(688580):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时间:2024年11月11日 20:06:03 中财网
原标题:伟思医疗: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580 证券简称:伟思医疗 公告编号:2024-062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1月1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 19 号 H 栋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22
普通股股东人数2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62,181,115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62,181,11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例(%)64.9979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64.9979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王志愚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 章程》等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钟益群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本次 4、 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1.01关于选举王志愚先生 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62,169,44399.9812
1.02关于选举许金国先生 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62,129,43299.9168
1.03关于选举陈莉莉女士 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62,129,43399.9168
1.04关于选举张辉先生为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的议案62,129,43399.9168

2、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2.01关于选举肖俊方先生 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的议案62,129,43199.9168
2.02关于选举蔡卫华先生 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的议案62,129,43199.9168
2.03关于选举吴家璐先生 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的议案62,159,43199.9651

3、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3.01关于选举胡平先生为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 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62,149,42899.9490
3.02关于选举顾颖女士为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 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62,129,42999.9168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 数比例(%)票数比例(%)
1.01关于选举王志愚 先生为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728,17298.4223    
1.02关于选举许金国 先生为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688,16193.0143    
1.03关于选举陈莉莉 女士为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688,16293.0144    
1.04关于选举张辉先 生为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688,16293.0144    
2.01关于选举肖俊方 先生为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的议案688,16093.0142    
2.02关于选举蔡卫华 先生为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的议案688,16093.0142    
2.03关于选举吴家璐 先生为公司第四718,16097.0691    
 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 1、2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2、议案 1、2、3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齐凯兵、吴亚星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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