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特新材(300986):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证券代码:300986 证券简称:志特新材 公告编号:2024-122 转债代码:123186 转债简称:志特转债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0月 23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于 2024年 11月 11日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并聘任公司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第四届董事会成员 1、非独立董事:高渭泉先生(董事长)、温玲女士、李真先女士、郭凤霞女士、刘岩先生、BENJAMIN ZHAI(翟斌)先生。 2、独立董事:张少芳女士、潘文才先生、郭晓红女士。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 9名董事组成,任期自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三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在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均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二)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 1、战略与发展委员会:高渭泉(主任委员)、李真先、温玲。 2、审计委员会:潘文才(主任委员)、郭晓红、刘岩。 3、提名委员会:张少芳(主任委员)、郭晓红、高渭泉。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郭晓红(主任委员)、翟斌、潘文才。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均由董事组成,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1、非职工代表监事:张嘉文先生(监事会主席)、吴瑶女士。 2、职工代表监事:魏世明先生。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以上 3名监事组成,任期自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人数比例符合《公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三、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情况 公司聘任高渭泉先生为总裁、温玲女士为副总裁、李真先女士为财务总监、黄萍女士为董事会秘书,前述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黄萍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董事会秘书黄萍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60-85211462 传真号码:0794-3614888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办公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中山创意港 B栋 4楼 邮政编码:528436 四、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一)董事的离任情况 由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李润文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付小平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王明强先生、刘帅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润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6,797股,来源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通过珠海志同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志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2,045股,通过珠海志成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志成”)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62,932股,合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64,977股,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李润文先生为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 5万份,目前尚未行权,本次任期届满后,李润文先生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其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上述股票期权依据相关规定予以保留。王明强先生、刘帅先生、付小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二)监事的离任情况 由于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全绘年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揭芸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揭芸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珠海志成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41,955股,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全绘年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三)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情况 由于任期届满,温玲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仍在公司担任董事、副总裁职务。韩新闻先生、连洁先生、沈长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裁职务,江炉平先生、黄活泼先生、陈琳女士不再担任公司总裁助理职务,前述人员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任期届满离任的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如下: 1、韩新闻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6,815股,来源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通过珠海志壹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志壹”)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09,774股,通过珠海志成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314,661股,合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524,435股,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2、连洁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6,815股,来源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通过珠海志成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93,683股,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连洁先生为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 32万份,目前尚未行权。本次任期届满后,连洁先生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其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上述股票期权依据相关规定予以保留。 3、沈长生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沈长生先生为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 7万份,目前尚未行权。本次任期届满后,沈长生先生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其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上述股票期权依据相关规定予以保留。 4、江炉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9,452股,来源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通过珠海志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27,556股,通过珠海志成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83,910股,合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11,466股,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江炉平先生为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 7万份,目前尚未行权。本次任期届满后,江炉平先生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其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上述股票期权依据相关规定予以保留。 5、黄活泼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6,815股,来源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通过珠海志壹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314,661股,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6、陈琳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6,815股,来源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通过珠海志成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67,819股,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陈琳女士为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 7万份,目前尚未行权。本次任期届满后,陈琳女士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其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上述股票期权依据相关规定予以保留。 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后,其所持股份将继续遵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其承诺进行管理。 公司对上述因任期届满离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认真履职、勤勉尽责、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1月 11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高渭泉:曾用名高源,男,1972年 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有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93年 6月至 2001年 9月,任江西省广昌县国家税务局科员;2002年 1月至 2007年 10月,任江西省广昌县澳沪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2007年 11月至 2011年 3月,任珠海澳沪物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2011年 12月至 2015年 11月,任志特有限监事;2015年 11月至今,任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渭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56,639股,来源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高渭泉先生与刘莉琴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通过珠海凯越高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凯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99,273,804股,通过珠海志壹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4,006,681股,通过珠海志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135,245股,通过珠海志成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599,098股,合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7,014,828股。珠海凯越、珠海志壹、珠海志同、珠海志成均受高渭泉先生实际控制,构成一致行动关系。高渭泉先生是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温玲女士之舅舅。除上述情况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第 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温玲:女,1990年 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2014年 7月至 2015年 7月,任广州市花都区科技和信息化局专业技术岗职员;2015年 7月至 2016年 8月,任广州品唯软件有限公司需求分析师;2016年 8月起,历任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温玲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69,896股,来源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通过珠海志壹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034,806股,通过珠海志成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629,322股,合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664,128股。实际控制人高渭泉先生为温玲女士之舅舅,除此之外,温玲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第 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李真先:女,1986年 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香港中文大学 EMPACC会计专硕在读。2017年 6月至 2022年 4月任美的置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高级经理;2022年 12月起,任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副总监,现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真先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李真先女士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第 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黄萍,女,1990年 9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2016年 4月至 2017年 2月,任顺丰航空有限公司法务;2017年 3月至 2018年12月,任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2019年 1月至 2021年 8月,任北京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2021年 8月起,历任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法务总监、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萍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珠海志成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41,955股。黄萍女士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第 3.2.4条、第3.2.5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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