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马股份(600810):神马股份关于筹划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810 证券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4-137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全体 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等因素,公司目前正在筹划回购公司股份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二、拟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的 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12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实施出售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注销。 2024年11月5日公司收盘价为7.26元/股,公司最近一期(2024 年9月30日)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合计 7,625,957,704.91元/实收资本(或股本)1,044,180,494.00 元)为7.30元/股。本次回购的股份用途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第二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本所)上市的公司,因下列情形回购本公司股份(以下简称回购股份),适用本指引??????(四)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前款第(四)项所指情形,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的相关规定。 三、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及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提供的专项贷款。 四、拟回购股份的方式、资金总额及回购价格 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 民币1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个交易日股 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 五、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 起不超过3个月。 六、风险提示 目前该事项正处于筹划阶段,公司将尽快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 份方案,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审议通过后的最终方案可能与本次公告内容存在差异,请以经公司履行审批程序后最终审议通过的方案为准。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 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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