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控股(600221):海航控股: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时间:2024年11月11日 20:45:36 中财网
原标题:海航控股:海航控股: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21、900945 证券简称:海航控股海控B股 编号:临2024-095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审计服务需求,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履行招标程序并根据评标结果,公司拟聘任大信为 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事宜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成立于 1985年,2012年 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号 22层 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 33家分支机构,并于 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3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 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4,001人,其中合伙人 160人,注册会计师 97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3年度业务收入 15.89亿元,为超过 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 13.8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50亿元。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04家(含 H股),收费总额 2.41亿元。服务单位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其中交通运输业上市公司客户 7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

5.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4次、行政监管措施 18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1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8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37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19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于曙光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及新三板挂牌公司报告数量 10家。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任丽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及新三板挂牌公司报告数量共 3家。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冯发明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13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 审计收费
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服务费用 398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服务费用为 3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用为 98万元),较 2023年度审计费用同比下降超过 20%,下降原因为公司通过邀请招标方式选聘 2024年度审计机构,大信参考市场定价原则,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普华永道,已连续 17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3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审计服务需求,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履行招标程序并根据评标结果,公司拟聘用大信为 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对新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宜无异议。公司 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要求,适时积极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聘任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 2024年 11月 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阅了大信提供的相关资料,对大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情况、独立性、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恰当性等方面进行了充分审查,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
大信具备为本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胜任审计工作,同意聘请大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

(二) 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11月 1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同意 12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大信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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