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老六(831726):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831726 证券简称:朱老六 公告编号:2024-061 长春市朱老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11月 11日 2.会议召开地点:长春市朱老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朱先明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长春市朱老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6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5,922,4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59%。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人,出席 5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人,出席 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年 10月 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发布的《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75,922,47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金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年 10月 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发布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75,922,47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年 10月 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2024 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75,922,47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0月 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 台(www.bse.cn)发布的《拟续聘 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75,922,47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余申奥、杜宁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长春市朱老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长春市朱老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长春市朱老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11月 1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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