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明环保(603568):伟明环保关于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伟24转债”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 2024-091 转债代码:113652 转债简称:伟 22转债 转债代码:113683 转债简称:伟 24转债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伟24转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4]267号文同意注册,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3月 28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 285.00万张,每张面值 100元,发行总额 28,500.00万元,期限 6年。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4]46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 28,5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4年 4月 22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伟 24转债”,债券代码“113683”。 公司大股东伟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明集团”)、温州市嘉伟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伟实业”)、项光明先生和一致行动人王素勤女士、朱善银先生、朱善玉先生、章锦福先生、章小建先生、陈少宝先生、项奕豪先生、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迎水兴盛 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迎水兴盛 6号”)、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迎水飞龙 2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迎水飞龙 20号”)和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迎水巡洋 1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迎水巡洋 12号”)合计配售 2,003,060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70.28%。 2024年 10月 25日,公司接到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通知,截至 2024年 10月 25日,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交易其持有的伟 24转债合计减少 384,240张,占发行总量的 13.48%。减持后,公司大股东伟明集团、嘉伟实业、项光明先生和一致行动人王素勤女士、朱善银先生、朱善玉先生、章锦福先生、章小建先生、陈少宝先生、项奕豪先生、迎水兴盛 6号、迎水飞龙20号和迎水巡洋12号合计持有伟24转债1,618,820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56.8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伟 24转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88)。 2024年 10月 28日,公司接到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通知,2024年 10月 28日,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交易其持有的伟 24转债合计减少 287,890张,占发行总量的 10.10%。减持后,公司大股东伟明集团、嘉伟实业、项光明先生和一致行动人王素勤女士、朱善银先生、朱善玉先生、章锦福先生、章小建先生、陈少宝先生、项奕豪先生、迎水兴盛 6号、迎水飞龙 20号和迎水巡洋 12号合计持有伟 24转债 1,330,930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46.7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伟 24转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89)。 2024年 11月 6日,公司接到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通知,2024年 10月 29日至 2024年 11月 6日,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交易其持有的伟 24转债合计减少 324,040张,占发行总量的 11.37%。减持后,公司大股东伟明集团、嘉伟实业、项光明先生和一致行动人王素勤女士、朱善银先生、朱善玉先生、章锦福先生、章小建先生、陈少宝先生、项奕豪先生、迎水兴盛 6号、迎水飞龙 20号和迎水巡洋 12号合计持有伟 24转债 1,006,890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35.3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1月 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伟 24转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90)。 近日,公司接到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通知,2024年 11月 7日至 2024年 11月 12日,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交易其持有的伟 24转债合计减少 305,000张,占发行总量的 10.7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大股东伟明集团、嘉伟实业、项光明先生和一致行动人王素勤女士、朱善银先生、朱善玉先生、章锦福先生、章小建先生、陈少宝先生、项奕豪先生、迎水兴盛 6号、迎水飞龙 20号和迎水巡洋 12号合计持有伟24转债 701,890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24.63%。 具体变动明细如下:
2、上述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1月 1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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