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特钢(600117):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5%以上股东在同一控制下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
证券代码:600117 证券简称: 西宁特钢 编号:临2024-081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5%以上股东在同一控制下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完成 过户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 11月 12日收到公司5%以上股东青海西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矿资管”)发来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获悉西矿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给同一控制下的主体西矿资管的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2024年9月25日,西矿集团与西矿资管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 西矿集团拟将其所持有的 170,553,803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2396%)、协议转让给同一控制下的主体西矿资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拟在同一控制下协议转让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71)。 二、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上述 协议转让股份事项的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过户日期为2024年11月11日。 本次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前后,相关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
三、其他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 5%以上股东之间股份转让,为同一控制下不 同主体之间的股份转让,不涉及向市场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数量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转让的股份受协议中相关条款制约,暨西 矿资管受让西宁特钢股票 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票且过户完成后西矿资管3个月内不得就其所受让的股份再次申请协议转让。 本次股份转让事项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情形,不会对公司人员、资产、财务、业务、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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