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玄科技(688608):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时间:2024年11月12日 18:26:19 中财网
原标题:恒玄科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608 证券简称:恒玄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8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 11月 1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金科路 2889弄长泰广场 B座 10楼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98
普通股股东人数9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42,446,174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42,446,17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例(%)35.4713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35.4713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 120,045,559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为 382,210股,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采取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2、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副董事长赵国光先生主持;
3、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以及表决方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人,出席 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人,出席 3人;
3、 董事会秘书李广平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普通股42,439,49599.98424,2660.01002,4130.0058

2、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普通股42,420,88799.940422,8740.05382,4130.0058

3、 议案名称:关于 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普通股42,437,49599.97957,3870.01741,2920.0031

4、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普通股42,435,12799.97397,6790.01803,3680.0081

(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股东分段情况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持股 5%以上 普通股股东25,727,660100.000000.000000.0000
持股 1%-5%普 通股股东9,969,478100.000000.000000.0000
持股 1%以下 普通股股东6,740,35799.87147,3870.10941,2920.0192
其中:市值 50 万以下普通股 股东2,694,39999.79614,2120.15601,2920.0479
市值 50万以 上普通股股东4,045,95899.92153,1750.078500.0000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3关于 2024年 前三季度利 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16,709,83599.94807,3870.04411,2920.0079
4关于变更公 司注册资本 及修订《公司 章程》的议案16,707,46799.93397,6790.04593,3680.0202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4为特别决议议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薛晓雯、朱怡静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在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方面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1月 13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