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越科技(301049):离任董监高持股及减持承诺事项的说明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离任董监高持股及减持承诺事项的说明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袁帅 先生离任,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完成监事选举。 袁帅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监事会主席的 职务,辞职后袁帅先生将不在公司任职。袁帅先生本届监事会原定任期为2023年1月16日至2026年1月15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袁 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配偶及其他直系家属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袁帅先生离职后,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袁帅先生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 守下列限制性规定: 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 二十五; 2、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3、《公司法》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特此说明。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1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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