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辰科技(832885):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证券代码:832885 证券简称:星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4 桂林星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桂林星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募投项目“军用随动控制总成产业化及伺服电机扩产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桂林星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81号)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100万股新股,发行价格为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8,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6,620,114.12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151,379,885.8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信验字[2021]第5-00023号、大信验字[2021]第5-00024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度详细规定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监管及信息披露等各个环节的职责和流程,为募集资金的管理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并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在接收、存储、划转过程中均严格按照协议和制度执行,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操作的情况。 账户开立之后仅用于募集资金项目,未作其他用途。专用账户的开立、变更、注销均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各募投项目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年7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及《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3,850,029.79元,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五、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军用随动控制总成产业化及伺服电机扩产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2024年10月31日,相关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六、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根据项目规划并结合实际情况,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通过控制项目预算及成本、有效利用多方资源等措施,合理地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 七、节余募集资金后续使用计划及影响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拟将军用随动控制总成产业化及伺服电机扩产项目节余募集资金3,328.53万元、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181.72万元,合计4,510.25万元(含利息收入、未支付的部分合同尾款及质保金,实际节余募集资金以划转资金日的银行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门办理节余募集资金的划转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等事宜。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公司募投项目“军用随动控制总成产业化及伺服电机扩产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规划及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八、决策程序和意见 (一)决策程序 2024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募投项目“军用随动控制总成产业化及伺服电机扩产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4,510.25万元(含利息收入、未支付的部分合同尾款及质保金,实际节余募集资金以划转资金日的银行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使用。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第二十条第二、三款“当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超过200万元或者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的,需经过董事会审议,并由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意见;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高于500万元且高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的,还应当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2024年10月31日,募投项目“军用随动控制总成产业化及伺服电机扩产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包含利息收入)4,510.25万元,由此,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募投项目“军用随动控制总成产业化及伺服电机扩产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该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一)《桂林星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二)《桂林星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三)《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桂林星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桂林星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1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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