悦康药业(688658):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4年11月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 录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2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4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6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特制定本须知: 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董事、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师及中介机构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入场。 二、请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在会议召开前 20分钟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大会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三、股东及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如股东及股东代表欲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可在签到时先向大会工作人员进行登记。会上主持人将统筹安排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股东及股东代表的发言主题应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超出议题范围,欲了解公司其他情况的,可会后向公司董事会秘书咨询。 四、为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在就股东的问题回答结束后,即进行现场表决。现场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提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该项表决为弃权。请股东按表决票要求填写表决票,填毕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回。 五、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六、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票清点工作由四人参加,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推选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和一名律师组成,负责计票、监票。 七、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八、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 九、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 11月 21日 14:00 (二)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七街 11号悦康创新药物国际化产业园一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于伟仕先生 (五)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六)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年 11月 21日至 2024年 11月 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现场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代表股份数,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审议会议议案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现场表决结果与网络投票结果 (九)复会,宣布会议表决结果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与会人员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会议结束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注:1、以上表格列示金额,均为不含税金额。2、2024年 1月-9月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交易金额尚未经审计,最终数据以会计师审计为准。3、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基数为 2023年度经审计同类业务的发生额。4、公司于 2024年 1月 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安徽恒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 16,500.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于 2024年 9月 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安徽恒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新增 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5,800.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因此安徽恒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2024年原预计金额合计为 22,300.00万元(不含税)。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安徽恒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企业住所: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路北 法定代表人:于伟仕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于伟仕持股 80%,于峰持股 10%,于素芹持股 10%。 成立日期:2010年 1月 6日 经营范围:从事信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农药(凭许可证经营)、兽药(凭许可证经营)、饲料(凭许可证经营)、伊维菌素及中间体 B1a(阿维菌素)、B2a、多杀霉素、7-氨基头孢烷酸、AE-活性酯产品的生产销售,有机肥的生产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3年度该公司总资产为 123,342.38万元,净资产为-3,515.84万元,营业收入为 17,834.72万元,净利润为-16,911.9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北京源通康百医药有限公司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注册资本:7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企业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街 6号 2号楼 1至 2层 101-211 法定代表人:付永辉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付永辉持股 70%,北京凯博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30%。 成立日期:2004年 4月 29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批发;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化妆品批发;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卫生用杀虫剂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日用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办公用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仪器仪表销售;化妆品零售;食用农产品零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会议及展览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对外承包工程;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一类医疗器械租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物业管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023年度该公司总资产为 37,466.22万元,净资产为-426.78万元,营业收入为 65,754.48万元,净利润为-549.2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上述关联人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预计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及采购原材料,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原则,并结合市场价格进行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1、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按照以下顺序确定定价原则: (1)政府定价及政府指导价:如在任何时候,政府定价适用于任何特定产品或服务,则该等产品或服务将按适用的政府定价提供。政府有指导性收费标准的,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协定定价。 (2)市场价格:将按正常商业条款并基于下列方式厘定:根据合理成本加合理利润并参考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为基础确定的商品或劳务价格及费率。 (3)协议价格:依据一般的商业交易条件,由交易双方公平协商确定的价格。参考市场同类或相似产品的可比价格水平,由交易双方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协商确定。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新增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人签署具体的交易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合同或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0月 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披露的《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年第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请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1月 2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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