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能环境(002034):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4-94 债券代码:128141 债券简称:旺能转债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特别提示: 因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经计算,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旺能转债”转股价格不变,仍为14.47元/股。 一、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17日公开发行了1,4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4亿元(债券简称:旺能转债;债券代码:128141)。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及《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在旺能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累积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有效的转股价,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该次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A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有效的转股价。 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或注销、公司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二、历次转股价格调整的原因及结果 (一)第一次调整 因公司实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000000元(含税), 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5月31日,故“旺能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1年5月31日由原来的16.47元/股调整为15.97元/股。 (二)第二次调整 因公司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999993元(含税),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5月31日,故“旺能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2年5月31日由原来的15.97元/股调整为15.67元/股。 (三)第三次调整 因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999999元(含税),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1日,故“旺能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3年6月1日由原来的15.67元/股调整为15.17元/股。 (四)第四次调整 因公司实施2023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0000元(含税),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11月23日,故“旺能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3年11月23日由原来的15.17元/股调整为14.97元/股。 (五)第五次调整 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00000元(含税),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6日,故“旺能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4年6月6日由原来的14.97元/股调整为14.67元/股。 (六)第六次调整 因公司实施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1350元(含税),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10月11日,故“旺能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4年10月11日由原来的14.67元/股调整为14.47元/股。 三、本次转股价格调整的原因及结果 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4年2月23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截至2024年 11月 4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3,289,95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77%,最高成交价为 15.7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2.3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48,959,856元(不含交易费用等),已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 2,500 万元(含)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5,000 万元(含)。本次回购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 根据上述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回购股份注销适用于上述增发新股或配股公式。计算过程如下:P1=(P0+A×k)/(1+k)=(14.47-14.88×0.77%)/(1-0.77%)=14.47元/股(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其中: P0为调整前转股价=14.47元/股 A为回购均价即14.88元/股=48,959,856元/3,289,951股 k为注销股份占总股本比例=-3,289,951/429,496,237=-0.77% 因此,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旺能转债”转股价格不变,仍为14.47元/股。 特此公告!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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