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旺达(300207):再次回购股份完成暨股份变动
证券代码:300207 证券简称:欣旺达 公告编号:<欣>2024-132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再次回购股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一、再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基本情况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4年 2月 29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9.9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因2023年权益分派实施事宜,公司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为19.78元/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2024年5月23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基于目前资本市场变化情况及公司股价变化情况,结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经营状况等因素综合考量,公司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为28.80元/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2024年10月29日起生效。本次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9日、2024年2月23日、2024年2月27日、2024年3月1日、2024年3月2日、2024年4月2日、2024年5月7日、2024年5月16日、2024年5月30日、2024年6月3日、2024年6月13日、2024 年7月2日、2024年8月3日、2024年9月3日、2024年10月9日、2024年 10月30日、2024年11月2日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再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欣>2024-009)、《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欣>2024-013)、《关于回购欣>2024-016)、《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欣>2024-018)、《关于再次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欣>2024-028)、《关于再次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欣>2024-034)、《关于再次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欣>2024-058)、《关于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再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欣>2024-069)、《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欣>2024-073)、《关于再次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欣>2024-07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1%暨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欣>2024-078)、《关于再次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欣>2024-084)、《关于再次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欣>2024-096)、《关于再次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欣>2024-108)、《关于再次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欣>2024-113)、《关于调整再次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欣>2024-124)、《关于再次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欣>2024-128)。 截至2024年11月12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回购股份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二、再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1、2024年5月29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股份,回购股份的数量为 681,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1,862,217,256股的 0.04%。最高成交价为 14.8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4.5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9,999,932元(不含交易费用)。 2、在再次回购股份期间,公司按规定于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再次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欣>2024-028)、<欣>2024-034)、<欣>2024-058)、<欣>2024-075)、 <欣>2024-084)、<欣>2024-096)、<欣>2024-108)、<欣>2024-113)、<欣>2024-128)。 3、公司实际回购的时间区间为2024年5月29日至2024年11月12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7,391,91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1,863,198,256股的 0.93%。最高成交价为26.2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3.7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08,490,440.24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符合股份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三、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实施期限、回购股份数量、回购价格、回购资金总额等均符合《上市公司回购股份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与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成。 四、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份回购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上市公司地位,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条件。 五、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公司自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再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议人即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威先生,自公司首次披露再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前一日,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六、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17,391,91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863,198,256股的0.93%。以截止2024年11月12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本次回购的17,391,910股将依法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七、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八、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1、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 2、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回购股份注销申请。在注销完成后,公司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 3、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后续处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1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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