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信科技(300231):不提前赎回银信转债

时间:2024年11月13日 17:11:25 中财网
原标题:银信科技:关于不提前赎回银信转债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31 证券简称:银信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2 债券代码:123059 债券简称:银信转债

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提前赎回“银信转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自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1月13日期间,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价格已满足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银信转债”当期转股价格(9.25元/股)的130%(含130%,即12.025元/股),根据《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已触发“银信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2、公司于2024年11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不提前赎回“银信转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银信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且在未来三个月内(即2024年11月14日至2025年2月13日),如再次触发“银信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自2025年2月13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银信转债”再次触发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银信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一、 “银信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15号)核准,北京银信长远科技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39,140.00万元。发行方式采用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39,14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0】684号”文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8月12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银信转债”,债券代码“123059”。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0年7月21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1年1月21日至2026年7月14日。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9.91元/股。

1、因公司实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23,150,226.00股后的418,949,99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银信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人民币9.91元/股调整为9.7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4月16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2、因公司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23,138,933.00股后的418,961,28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银信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人民币9.72元/股调整为9.5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5月25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3、公司于2022年12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及2022年12月21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因公司回购股份三年有效期届满,注销剩余23,137,908股回购股份,公司总股本由442,100,220股减少至418,962,312股。根据《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由原来的人民币9.53元/股调整为9.6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1月6日起生效。

4、因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18,963,24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银信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人民币9.65元/股调整为9.4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5月17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5、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19,015,05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银信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人民币9.45元/股调整为9.2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5月28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二、“银信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及触发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银信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自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1月13日期间,公司股票价格已满足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银信转债”当期转股价格(9.25元/股)的130%(含130%,即12.025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银信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本次不提前赎回的原因及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1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不提前赎回“银信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情况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同时从维护广大可转债投资者的利益角度出发,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银信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同时,在未来三个月内(即2024年11月14日至2025年2月13日),如再次触发“银信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自2025年2月13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银信转债”再次触发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银信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银信转债”的情况以及在未来六个月内减持“银信转债”的计划
经公司自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银信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交易“银信转债”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六个月内减持“银信转债”的计划。如未来上述主体拟减持“银信转债”,公司将督促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减持,并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风险提示
截至2024年11月13日收盘,公司股票价格为13.43元/股,“银信转债”当期转股价为9.25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银信转债”可能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自2025年2月13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银信转债”再次触发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银信转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银信转债”的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审慎投资。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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