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鼎汉技术(300011):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011 证券简称:鼎汉技术 公告编号:2024-91 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03月 29日及 2024年 04月 23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在 2024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12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自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至审议 2025年度对外提供担保事项的股东大会决议生效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04月0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23)。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期,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鼎汉轨道交通装备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汉服务”、“债务人”)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南京银行北京分行”)签订《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公司为上述事项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债权人(甲方):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二)保证人(乙方):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被担保的主债权:依据主合同由甲方为债务人办理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因办理贷款、贷款承诺、承兑、贴现、商业承兑汇票保贴、证券回购、贸易融资、保理、信用证、保函、透支、拆借、担保等表内外业务)而形成的全部债权本金,即人民币 10,000,000元,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以主合同及主合同有效附件约定的或载明的期限为准。 (四)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保证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下同)、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付的其他款项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 (六)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主合同项下债权延期的,保证期间为延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主合同项下债务分批到期的,则每批债务的保证期间为该批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甲方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及主合同之约定提前实现债权或解除主合同的,则保证期间为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或主合同解除之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提供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8,350.7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净资产的36.79%;本次新增担保金额为1,000万元,该笔担保事项下暂未发生债务,目前尚未占用担保额度;以上对外担保事项均已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除因合并范围内公司因业务需要需由第三方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向该第三方担保机构提供反担保外,公司及下属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及下属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一)《保证合同》; (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四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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