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东方红创优定开 (169106): 东方红创新优选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东方红创新优选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1月1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1)本公告发布当天(2024年11月14日),本基金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停牌一小时(9:30-10:30)。权益分派期间(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18日)暂停本基金跨系统转托管业务。敬请投资者留意。 (2)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入,如有)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含转换转出,如有)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本基金登记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放式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其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不含2024年11月18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如投资者在多家销售机构购买了本基金,其在任一家销售机构所做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变更,只适用于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托管的基金份额,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官网查询本基金销售机构;登记在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的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仅现金分红一种方式。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不再符合基金分红条件的,本基金管理人可另行刊登相关公告决定是否予以分红或变更分红方案,并依法履行相关程序。 (5)咨询方式 a登陆公司网站:www.dfham.com; b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9200808。 (6)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最新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相关业务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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