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建股份(600853):龙建股份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公告编号:2024-094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1月1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109号329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由董事长宁长远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10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职工代表监事王志刚因出差在外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闫泽滢出席本次会议;其他相关高管列席。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4、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 2、3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超过出席会议的有表决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哈尔滨)律师事务所 律师:吴应茹、王帅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4日 ? 上网公告文件 龙建股份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龙建股份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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