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齿前进(601177):持股5%以上股东被动稀释至5%以下后主动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持股5%以上股东因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5%以下后又主动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11月13日收到公司原持股5%以上股东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资产”)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 被动稀释情况 公司股东东方资产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0,015,200股股份,被动稀释前,占公司总股本400,060,000股的5.003%。因公司通过定向增发方式实施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导致公司总股本由400,060,000股增加至407,975,000股,公司股东东方资产的持股比例由5.003%被动稀释至4.906%。 (二)主动减持情况
1、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 5%以上股东因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 5%以下后又主动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权益变动事项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 本次权益变动前,股东东方资产在本次减持前已履行减持股份的预披露义务,本次权益变动后,东方资产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东方资产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根据其减持股份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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