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港口(001872):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果

时间:2024年11月13日 18:01:00 中财网
原标题:招商港口:关于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果的公告

股票简称:招商港口 股票代码:001872.SZ
债券简称:24招港 K1 债券代码:148877.SZ

关于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
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果的公告

基于对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稳定及提升公司价值,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已于 2024年 10月 14日披露《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已于 2024年 10月 20日披露《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4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已于 2024年 10月 20日披露《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在境内发行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1.50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 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9,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38,9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按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31.50元/股计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619.05万股至 1,234.92万股,约占公司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总股本 2,500,282,481股的比例为 0.25%至 0.49%,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公司已于 2024年 10月 30日披露《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鉴于本次回购注销股份将减少注册资本且累计减资金额低于本期债券发行时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口径净资产的 10%,预计不会对发行人的偿债能力和债券持有人权益保护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规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已于 2024年 11月 6日适用简化程序召开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现将会议召开情况及决议公告如下:
一、债券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名称: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证券代码:148877
(三)证券简称:24招港 K1
(四)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
2、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5年;
3、发行规模:人民币 20.00亿元,债券余额 20.00亿元;
4、票面利率:2.18%
5、起息日及付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4年 8月 23日,付息日为2025年至 2029年每年的 8月 2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二、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名称: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二)召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债权登记日:2024年 11月 5日
(四)召开时间:2024年 11月 6日至 2024年 11月 12日
(五)投票表决期间:2024年 11月 6日至 2024年 11月 12日
(六)召开地点:线上
(七)召开方式:线上
按照简化程序召开。

(八)表决方式是否包含网络投票:否
倘若债券持有人对本公告所涉议案有异议的,应于本通知公告之日起 5个交易日内(即 2024年 11月 12日前)以电子邮件或者邮寄、快递文件等书面方式回复受托管理人(详见下文中信证券联系方式)。逾期不回复的,视为同意受托管理人公告所涉意见及审议结果。

(九)出席对象: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截至债权登记日 2024年 11月 5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期债券持有人会议及提出异议,并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提出异议;
2、发行人;
3、主承销商及受托管理人代表;
4、发行人聘请的律师;
5、发行人认为有必要出席的其他人员。

(十)中信证券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中信证券大厦 18层
联系人:冯源、邱承飞
联系电话:0755-23835497
邮编:518048
邮箱:[email protected]
三、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及提供额外担保的议案》。

具体议案见《关于适用简化程序召开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异议期已于 2024年 11月 12日结束,根据本期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视为已召开并表决完毕,《关于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及提供额外担保的议案》获得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97.00%,反对 0.00%,弃权 3.00%
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经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资格、召集方式、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募集说明书》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其他
无。

六、附件
《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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