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博特科(300757):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4年11月13日 18:25:42 中财网
原标题:罗博特科: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757 证券简称:罗博特科 公告编号:2024-092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是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罗博特科”)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8,791,2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6703%;本次解除限售后实际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 2,197,8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176%。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24年 11月 19日(星期二)。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及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概况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76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627.9436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31.85元,共计募集资金 20,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2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19,80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年 11月 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85.78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9,714.2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606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 2021年 11月 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前股本为 10,400万股,发行上市后总股本为 11,027.9436万股。

(二)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1、2022年 2月 17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实际向 50人授予限制性股票 25.15万股。本次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1,027.9436万股增加至 11,053.0936万股。

2、2023年 7月 18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完成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14.1950万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1,053.0936万股减少至11,038.8986万股。

3、2024年 5月 31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6.2630万股。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1,038.8986万股增加至 11,075.1616万股。

4、2024年 6月 5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公司总股本 11,075.1616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8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4股。本次权益分派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1,075.1616万股增加至15,505.2262万股。

5、2024年 7月 16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完成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1.3894万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5,505.2262万股减少至15,503.8368万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15,503.8368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 906.506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8470%,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4,597.330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4.1530%。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有:戴军先生、王宏军先生共 2位股东。

(一)戴军先生、王宏军先生在 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中所做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如下:
1、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的承诺
①自上述定增新增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该等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②因公司进行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导致本承诺人所持上述定增新增股票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规定。

③如果在锁定期限届满后,本承诺人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及规范性法律文件进行减持,且不违背本承诺人已作出的承诺。

④本承诺人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及规范性法律文件就股份的限售与减持作出的规定;如本承诺人作出上述承诺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及规范性法律文件发生修改,或者颁布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本承诺人将按照相关要求执行。

2、关于股票交易的承诺
上述股东作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认购对象,就特定期间不减持所持有的罗博特科股票事宜,作如下承诺:
①经自查,自罗博特科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董事会(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六个月至董事会决议公告日期间,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企业不存在减持罗博特科股票的行为或情形。

②本承诺人承诺:自罗博特科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 2020年 11月 14日)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完成之日后六个月内,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企业将不会减持罗博特科股票。

③若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企业违反上述承诺的,本承诺人将无条件向罗博特科退还所有相关减持股票收益,并承担赔偿、补偿等各项法律责任。

3、除以上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无其他追加承诺。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遵守了上述各项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资金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24年 11月 19日(星期二)。

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8,791,2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6703%;本次解除限售后实际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 2,197,8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176%。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 2名。

4、本次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股

序号股东名称所持限售股份 总数本次解除限售 数量本次实际可上 市流通数量备注
1戴军6,593,4086,593,4081,648,352注 1、2、3
2王宏军2,197,8022,197,802549,450 
合计 8,791,2108,791,2102,197,802 
注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 CEO戴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6,593,408股,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 6,593,408股,其中 4,720,000股处于质押状态,该部分股份需解除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后,方可实际上市流通;公司董事王宏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197,802股,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 2,197,802股。按照相关规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因此,戴军先生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1,648,352股;王宏军先生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549,450股;
2:最终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结果为准; 3:戴军先生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王宏军先生作为公司董事在公司披露的《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中作出承诺:“……自本次交易复牌之日(即 2023年 8月 28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如下:①自本次交易复牌之日(即 2023年 8月 28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本人不存在减持本人直接持有的罗博特科股份的计划,不会主动减持本人直接持有的罗博特科股份。如后续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需要或市场变化而减持罗博特科股份的,本人将严格执行《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及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②若本人的减持承诺与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相关自律规则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最新规定或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的,本人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调整。③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本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及离任后法定期间内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转让限制,严格履行已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因此,戴军先生、王宏军先生本次解除限售至重组项目实施完毕期间暂不可以减持其直接持有的股份。

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后,公司董事会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其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承诺,同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规则的相关规定,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股 份数量(股)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非流通股9,065,0615.8470-2,197,8026,867,2594.4294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45,973,30794.15302,197,802148,171,10995.5706
三、总股本155,038,368100.00000155,038,368100.0000
注:以上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及申请表;
2、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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