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亚股份(300512):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300512 证券简称:中亚股份 公告编号:2024-122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已于 2024年 10月 29日以公告形式发出,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于 2024年 11月 7日发布了《关于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当日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公告。 2、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 11月 13日(周三)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 11月 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 11月 13日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11月 13日 9:15-15:00。 3、股权登记日:2024年 11月 6日(周三)。 4、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学院北路 398号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本次股东大会由经公司全体董事过半数推荐的董事史正主持。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8人,代表股份 240,094,5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5458%(已剔除截止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 4,431,000股,下同)。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1人,代表股份 239,407,5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375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7人,代表股份 687,0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0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8人,代表股份 1,418,2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1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人,代表股份 731,2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1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7人,代表股份 687,0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04%。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律师。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议案 1.00 《关于聘任 2024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0,014,3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66%;反对 65,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3%;弃权14,7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38,0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451%;反对 65,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149%;弃权 14,7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400%。 议案审议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11月 14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