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祥科技(301180):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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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年11月13日 19:05:19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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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万祥科技:苏州
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180 证券简称:
万祥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8
苏州
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苏州
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限售股份,该股份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计 7名,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342,143,998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85.53%。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1月18日(星期一)。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
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05号文)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10,000股,并于2021年11月16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360,0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400,010,000股,其中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 37,566,75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9.39%,有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362,443,25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90.61%。
(二)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2022年11月18日及2023年5月16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
市流通。以上限售股流通后,公司股份总数400,010,000股,其中有限售流通股为342,143,998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57,866,002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黄军、张志刚、吴国忠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苏州市万谦祥企业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市万谦祥企业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陈国为公司技术顾问,周金龙未在公司担任职务,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及履行情况如下:
承诺方 | 承诺
类型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黄军、张志
刚、吴国忠 | 股份
限售
承诺 | 自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
购该部分股份。
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限届满
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在
证券交易所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
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
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若公司股票期
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
项的,价格将进行除权除息相应调整。
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
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
所持有的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
职的,本人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个
月内,遵守以上限制性规定;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
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
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规定。
本承诺人将遵守上述股份锁定承诺,若本承诺人违
反上述承诺的,本承诺人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
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的所获增值收益将
归公司所有。
本承诺人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减持
发行人股份时将严格按照届时有效的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实施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执行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失效或终止
履行。 | 1、截止到本
公告披露
日,股份锁
定承诺已届
满 36个月,
承诺人对股
份限售承诺
正常履行;
2、锁定期间
内,公司股
价未触发需
维护股价稳
定的情况,
相关承诺正
常履行;3、
承诺人担任
董事、监事
或高级管理
人员所持股
份的相关承
诺在限售期
内股份时严
格遵守承
诺,限售期
届满后严格
遵守相关规
定及承诺,
并在定期报
告中持续披
露股东履行
股份限售承
诺情况。 |
苏州市万
谦祥企业
咨询管理
合伙企业
(有限合 | 股份
限售
承诺 | 自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
购该部分股份。
本承诺人所持公司股份在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两年 | 1、截止到本
公告披露
日,股份锁
定承诺已届
满 36个月, |
伙)、苏州
市万谦祥
企业咨询
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
合伙) | | 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在证券交
易所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
价低于发行价,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若公司股票期间有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
价格将进行除权除息相应调整。
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其本承诺人持有公司股
份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规定。
本承诺人将遵守上述股份锁定承诺,若本承诺人违
反上述承诺的,本承诺人转让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
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的所获增值收益将归公司所
有。
本承诺人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承诺人
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将严格按照届时有效的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实施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执行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 承诺人对股
份限售承诺
正常履行;
2、锁定期间
内,公司股
价未触发需
维护股价稳
定的情况,
相关承诺正
常履行。 |
陈国、周金
龙 | 股份
限售
承诺 | 自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
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份。
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承诺人持有公司股份
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规定。
本承诺人将遵守上述股份锁定承诺,若本承诺人违
反上述承诺的,本承诺人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
已发行的股份的所获增值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本承诺人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承诺人
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将严格按照届时有效的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实施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执行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 1、截止到本
公告披露
日,股份锁
定承诺已届
满 36个月,
承诺人对股
份限售承诺
正常履行。 |
(二)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从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情形,且无后续追加承诺。
(三)公司董事会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股份限售承诺情况
(四)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未对其提供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342,143,9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5.53%;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数量为7名;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1月18日(星期一); (四)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及上市流通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
号 | 股东名称 | 所持限售股份总
数(股) | 本次解除限售数
量(股) | 持有限售股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 |
1 | 黄军 | 149299199 | 149299199 | 37.32 |
2 | 张志刚 | 115430399 | 115430399 | 28.86 |
3 | 吴国忠 | 49766400 | 49766400 | 12.44 |
4 | 陈国 | 6912000 | 6912000 | 1.73 |
5 | 周金龙 | 6912000 | 6912000 | 1.73 |
6 | 苏州市万谦祥企业咨
询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 6912000 | 6912000 | 1.73 |
7 | 苏州市万事祥企业管
理咨询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 6912000 | 6912000 | 1.73 |
合计 | 342,143,998 | 342,143,998 | 85.53 | |
注:
(1)截至公告之日,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 (2)上表中所列“所持限售股份总数”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限售总数。
(五)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后,公司股东将自觉遵守其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承诺,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监督相关股东在减持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四、本次股份上市流通前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单位:股
项目 | 本次上市前 | 变动数 | 本次上市后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342,143,998 | -342,143,998 | 0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57,866,002 | 342,143,998 | 400,010,000 |
合计 | 400,010,000 | - | 400,010,000 |
经核查,保荐机构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
万祥科技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
万祥科技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
万祥科技对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
万祥科技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
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5、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
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 11 月 14 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