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润(000506):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

时间:2024年11月13日 19:31:05 中财网
原标题:*ST中润:关于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06 证券简称:*ST中润 公告编号:2024-086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上市公司”)于 2024年 11月13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以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向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冉盛盛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冉盛盛通”)借款人民币4,200万元,借款期限二个月,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公司无须就本次借款提供抵押、质押或担保措施。

2、冉盛盛通实际控制人为郭昌玮先生,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公司与冉盛盛通属于受同一自然人控制的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借款本金金额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6.03%,累计12个月公司向冉盛盛通借款本金及利息金额合计超过7,200万元,超过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0.3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以及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冉盛盛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283URE26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资本:18010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冉盛(宁波)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01-11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A区F0085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

名称向冉盛盛通认缴 出资额情况合伙性质
海南泽惠投资有限公司2,000万元有限合伙
嘉兴长风禾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00万元有限合伙
拉萨楚源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4,000万元有限合伙
成都崇欣信达实业有限公司5,000万元有限合伙
淄博瑞里企业发展有限公司5,000万元有限合伙
冉盛(宁波)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万元普通合伙

2、冉盛盛通实际控制人为郭昌玮先生,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公司与冉盛盛通属于受同一自然人控制的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冉盛盛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向关联人借款,借款期限二个月,以实际放款日和还款日为准,借款利率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LPR)。

本次借款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体现了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支持。本次借款利率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LPR),关联借款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借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出借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冉盛盛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乙方(借款人):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借款金额: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借款总额度为人民币4,200万元(大写:人民币肆仟贰2、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二个月,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还款,借款期限以实际放款日和还款日为准。

3、借款利率:本协议项下借款利率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LPR)。乙方可分期偿还本金,每次偿还本金,相对应的利息一并偿还。

4、协议的生效: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冉盛盛通借款是为了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流动资金等,保障公司正常经营,有利于公司稳定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借款外,公司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如下: 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向冉盛盛通借款人民币 3,000 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借款期限三个月,以实际放款日和还款日为准,借款利率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LPR),公司以持有的子公司新金国际有限公司的 35%股权为本借款提供质押。

七、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2024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并形成如下意见:公司继续向冉盛盛通借款,有利于解决公司部分日常运营资金需求,关联借款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项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此次借款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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