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元亨(688499):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变动超过5%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499 证券简称:利元亨 公告编号:2024-110 转债代码:118026 转债简称:利元转债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 变动超过5%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 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控股股东增持、以及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权激励归属、可转换公司债券“利元转债”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发生变化,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惠州市利元亨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元亨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弘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弘邦投资”)、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奕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奕荣投资”)、实际控制人之一卢家红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64,991,585股,持股比例从 52.56%降至 44.09%。 公司今日收到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由于控股股东利元亨投资增持,以及公司股权激励归属、“利元转债”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发生变化,其合计持股比例累计变动超过 5%。 现将有关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惠州市利元亨投资有限公司
1、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完成归属 公司于 2023年 1月 6日完成了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的 304,362股股票的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由 88,000,000股增加至 88,304,362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1月 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 公司控股股东利元亨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弘邦投资、奕荣投资、实际控制人之一卢家红女士的持股数量均未发生变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从 52.56%被动稀释至 52.38%。 2、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可转债转股 公司于 2023年 6月 20日,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 88,304,492股(注:2023年 4月 28日,公司可转债“利元转债”进入转股期,截至 2023年 6月 19股,公司总股本由 88,304,492股增加至 123,626,289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6月 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71)。 2023年 4月 28日至 2024年 1月 31日,可转债合计转股 220股(截至 2023年 6月 19日,“利元转债”持有人转股 130股,因实施的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该部分可转债转股股票变为 182股),公司总股本相应增加。 公司控股股东利元亨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弘邦投资、奕荣投资、实际控制人之一卢家红女士的合计持股数量由 46,252,051股增加至 64,752,872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 52.38%,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化。 3、控股股东增持及可转债转股 2024年 2月 1日至 2024年 7月 31日,公司控股股东利元亨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 A股股份 238,713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8月 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的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 在上述增持期间内,可转债转股 177股,公司总股本相应增加。 公司控股股东利元亨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弘邦投资、奕荣投资、实际控制人之一卢家红女士的合计持股数量由 64,752,872股增加至 64,991,585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由 52.38%变动为 52.57%。 4、可转换公司债券“利元转债”转股 2024年 8月 1日至 2024年 11月 12日,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利元转债”累计转股数量 23,787, 037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147,413,541股,公司控股股东利元亨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弘邦投资、奕荣投资、实际控制人之一卢家红女士的持股数量均未发生变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从 52.57%被动稀释至 44.09%。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 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1月 1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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