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华生物(300841):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841 证券简称:康华生物 公告编号:2024-092 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股东 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济南康悦齐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他股东李 声友、黄贵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持有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10,000,000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 7.6955%)的股东济南康悦齐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康悦齐明”),计划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898,405股(即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 3.000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 1,299,468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 1.0000%,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 2,598,937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 2.0000%。 2、持有公司股份 348,848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0.2685%)的股东李声友先生,计划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48,848股(即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 0.2685%)。 3、持有公司股份 40,026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0.0308%)的股东黄贵娟女士,计划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0,026股(即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 0.0308%)。 4、若在本减持计划公告日至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日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回购股份注销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康悦齐明、其他股东李声友先生、黄贵娟女士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康悦齐明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协议转让受让的股份 3、拟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4、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不超过 3,898,405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 3.000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1,299,468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 1.0000%,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 2,598,937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 2.0000%。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回购股份注销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5、减持期间: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之后的 3个月内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其他股东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通过非交易过户取得的股份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3、拟减持方式、股份数量及比例: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 0.2685%,且在 2025年 1月 15日前减持数量不超过 87,212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 0.0671%。 黄贵娟女士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 40,026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 0.0308%。 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回购股份注销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3个交易日之后的 3个月内 5、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康悦齐明未对公司出具持股意向相关承诺。 公司其他股东李声友先生、黄贵娟女士通过非交易过户取得公司股份时作出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如下: 1、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可减持公司的股份:(1)承诺的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2)如发生本人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人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 2、在承诺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每年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本人名下的股份总数的25%(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本人所持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实施减持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进行公告,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得减持。 3、本人减持股份将严格按照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并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数量及比例等法定限制及《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若本人存在法定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的,本人不得进行股份减持。 如本人违反或未能履行上述承诺以及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人将通过上市公司发出致歉声明并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李声友先生、黄贵娟女士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上述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2、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在减持期间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是否实施以及是否按期实施完成存在不确定性。 3、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督促股东合规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济南康悦齐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李声友、黄贵娟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11月 1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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