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为股份(002835):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835 证券简称:同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5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黄梓泰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持股 5%以上股东黄梓泰先生自 2018年至今,持股比例累计减少达到5.00%,不触及要约收购。 2、黄梓泰先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后,黄梓泰先生持有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为股份”或“公司”)股份 12,356,82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5.6297%(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 5.6510%)。 注:截至2024年11月12日,公司总股本基数为219,493,931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为 827,800股,剔除公司目前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后的有效计算基数为218,666,131股,下同。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为股份”或“公司”)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黄梓泰先生(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1、公司于2018年10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18年11月19日召开了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计划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且于2019年1月10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 2018年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总股本从216,000,000股变为220,262,199股,总股本的增加使得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比例有所稀释。 2、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至2022年4月25日期间,分批次回购注销了 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并办理回购注销手续,并分别于 2019年 6月19日、2019年10月22日、2020年6月16日、2020年11月21日、2021 年 6月 24日、2021年 10月 22日、2022年 6月 17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司总股本从220,262,199股减少为219,493,931股,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比例被动增加(具体股权结构变动详情请查看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 3、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截至2024年2月29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27,800股,约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3771%。 4、信息披露义务人自2018年7月24日至2024年11月13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0,732,858 股,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注:(1)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以公司当时总股本216,000,000股计算,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以公司最新的总股本219,493,931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为 827,800股,即以有效计算基数218,666,131股计算;(2)上述表格中相关比例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有差异的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黄梓泰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前述减持数量在已披露减持计划范围内,减持计划尚未履行完毕。 3、截至本公告日,黄梓泰先生严格履行了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 4、黄梓泰先生履行了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并按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5、黄梓泰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经营管理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6、2024年8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梓泰先生的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将继续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1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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