鸥玛软件(301185):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4年11月14日 17:11:13 中财网
原标题:鸥玛软件: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1185 证券简称:鸥玛软件 公告编号:2024-037
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解除限售并
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称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鸥玛软件”)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

2、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计 1户,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47,263,9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0.8074%。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年 11月 19日(星期二)。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44号)同意注册,鸥玛软件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38,360,000股,并于 2021年 11月 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 115,057,600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 公司总股本为 153,417,600股 ,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 117,036,50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76.2862%,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 36,381,10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3.7138%。2022年 5月 19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1,978,900股上市流通,详见公司于 2022年 5月 17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22-017);2022年 11月 2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 67,793,656股上市流通,详见公司于 2022年11月 17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22-038)。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 ,公司总股本为 153,417,6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 份为 60,900,881股,占总股本的 39.6962%;无限售流通股为 92,516,719股,占总股本的 60.3038%。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限售期为自公司上市之日起 36个月。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派发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其他导致公司股份变 动的情形。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山东山大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大资本”)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 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做出的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山大资本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山大资本持有的股份。

二、发行人上市后 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即 2022年 5月 19日,非交易日顺延)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山大资本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

上述发行价指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发行价格,如果发行人上市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如本单位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份,违规减持股份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如本单位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交发行人,则本单位愿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本单位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于2021年11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上市,根据承诺相关内容,公司上市日发行价为11.88元/股,上市后六个月内公司股票未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的情形,不触及山大资本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的承诺;上市后6个月末(2022年5月19日)收盘价为17.51元/股,收盘价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不触及山大资本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的承诺。

截至公告披露之日,山大资本持有公司的股票未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未由公司回购山大资本持有的股份,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公告披露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 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为其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2024年 11月 19日(星期二)。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户数为 1户。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47,263,944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30.8074%,其中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47,263,9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8074%。

(四)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 号股东名称所持限售股份 总数本次解除限售 数量本次实际可上市 流通数量备注
1山东山大资本运营有限 公司47,263,94447,263,94447,263,944 
合计47,263,94447,263,94447,263,944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比例(%)增加减少数量(股)比例 (%)
一、有限售 条件股60,900,88139.6962-47,263,94413,636,9378.8888
首发前限售 股47,263,94430.8074-47,263,944--
高管锁定股13,636,9378.8888--13,636,9378.8888
二、无限售 条件股92,516,71960.303847,263,944-139,780,66391.1112
三、总股本153,417,600100.0000--153,417,600100.0000
注 2:本表中的“比例”为四舍五入保留四位小数后的结果;
注 3:上表系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股本结构表(股权登记日:2024年 9月 30日)为基础进行的编制。

五、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部分解除限售股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相应承诺。公司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5、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11月 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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