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思软件(300525):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 2023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2、因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受到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行政处罚,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工作需要,经邀请招标的选聘程序,公司拟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所”)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 3、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4、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1月 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华兴所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议案之日起至 2024年度审计工作结束。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 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 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 12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9年 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 152号中山大厦 B座 7-9楼,首席合伙人为童益恭先生。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66名、注册会计师 337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73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44,676.5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42,951.7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24,547.76万元。2023年度为 82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 10,395.46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 8,000万元的职业保险,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3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次、自律监管措施 1次、自律惩戒 2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余婷婷,注册会计师,2014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2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华兴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了福昕软件、睿能科技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柯雪梅,注册会计师,2019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0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华兴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了福日电子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敏,注册会计师,2006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07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华兴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海峡环保、招标股份、科前生物、兴森科技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余婷婷、签字注册会计师柯雪梅、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敏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余婷婷、签字注册会计师柯雪梅、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敏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通过邀请招标方式选聘审计机构,参考市场价格并根据招投标结果定价。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的 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 169.6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21.2万元。 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 169.6万元,未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与 2023年度持平,新增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21.2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审计机构大华所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5年,上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因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大华所受到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行政处罚,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工作需要,经邀请招标的选聘程序,公司拟聘任华兴所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审议结果敦促前后任会计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依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通过邀请招标方式启动了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工作,并由审计委员会审议了相关选聘文件。审计委员会对华兴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进行了核查,认为华兴所诚信状况良好,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华兴所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议案之日起至2024年度审计工作结束,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监事会对该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11月 1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华兴所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议案之日起至 2024年度审计工作结束。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四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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