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奥会展(300795):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证券代码:300795 证券简称:米奥会展 公告编号:2024-087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境外自办展业务升级与扩展项 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结项,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 1,229,491.13元(含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 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 所需,同时注销相应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签发的《关于核准浙江米奥兰特商务 会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740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41,000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4.2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7,335,070 元,扣除发行费用 55,025,3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02,309,770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9年 10月16日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 验【2019】341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就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签订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实际业务需求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于2020年7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 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及于2020年8月14日召开2020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 投资额的议案》,调整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将 “营销服务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中的 16,572.81万元调整至“境外自办展业务升级与扩展项目”及“O2O 撮合平台升级项目”。具体详情参见公司于2020年7月30日刊登 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0-050)。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金额情 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O2O撮合平台升级项目”和“营销服务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均已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已对上述两个项目进行结项并已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1月18日于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20)。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 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18日分别与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科技园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漕河泾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23年6月6日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自贸区杭州江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于2024年5月16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华侨农场支行签 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 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 下: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境外自办展业务升级与扩展项目”, 实施主体是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米奥兰特国际会展有限公司、广东米奥兰特国际会展有限公司,本项目承诺总投资额20,560.49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拟投入13,959.78万元。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该项目共投入使用募集资金14,451.78万元(包含募集资 金存放期间进行现金管理产生的利息及理财收益),该项目已按项目实施计划和资金使用规划完成投资。募投项目“境外自办展业务升级与扩展项目”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响 公司在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 定,从项目实际需求出发,按照节约、合理及有效的原则,严格管控项目建设成本费用支出,“境外自办展业务升级与扩展项目”出现少量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是募集资金在存储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 息收入。 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 使用效率,充分保障公司的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未违反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五、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募集资金 专户注销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境外自办展业务升级与扩展项目” 募集资金专户资金余额为1,229,491.13元,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公司计划将节余募集资金1,229,491.13元(含银行存款利息及 理财收益,具体金额以转出时账户实际余额为准)转入公司一般银 行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节余募集资金 转出后上述对应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 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三/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相关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单个或者全部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完成后,将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用作其他用途, 金额低于500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的,可以豁免履行第 6.3.5条规定的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公司本 次将“境外自办展业务升级与扩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且无需监 事会发表意见。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境外自办展业务升级与扩 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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