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阳新材(600281):华阳新材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281 证券简称:华阳新材 公告编号:2024-065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1月14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大会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由公司董事长梁昌春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4人; 3、代理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大会;其他高管均列席了本次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对公司部分土地使用权进行处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3、 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大会审议的《关于对公司部分土地使用权进行处置的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太原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223,653,339股,依法回避表决。本次大会审议的议案全部通过,徐炜先生、路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景红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太原)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晓娜、张鑫磊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方式和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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