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星智能(002849):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849 证券简称:威星智能 公告编号:2024-061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12月2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2日(星期一)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2日上午9:15至2024年12月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27日(星期三)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2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良渚街道祥运路366-1号1幢12楼会议室 (九)会议主持人:黄文谦董事长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3、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4、会议第1-3项议案均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投票,应选非独立董事4人、独立董事3人、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出席现场会议时务必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异地股东采用信函登记的以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的时间为准。登记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9日16:00。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年11月29日(9:00-11:30,13:30-16: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浙江省杭州市良渚街道祥运路366-1号1幢,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十二楼)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为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费用和交通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张妍 2、联系电话:0571-88179003 3、传真电话:0571-88179010-8000 4、联系邮箱:[email protected] 5、联系地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浙江省杭州市良渚街道祥运路366-1号1幢,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十二楼) 6、邮政编码:310015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附件一: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特此通知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15日 附件一: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849” 2、投票简称:“威星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2月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2日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2月2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授权其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备注: 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 2、会议第 1-3 为累积投票议案,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委托人在每一位候选人对应的投票栏填报投给该位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可以投出 0 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会议第4-5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请在“同意”“反对”“弃权”的选项框中打√;每项均为单选,不选视为弃权。 5、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股东或股东正式书面授权的人签署。如委托股东为法人单位,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人签章。 6、委托人如未对表决事项做出具体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7、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止。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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