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华翔(002048):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048 证券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24-038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4日(星期三)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168号东方金融广场 A座 6层 1号会议室。 6、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7、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28日(星期四) 8、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9、出席对象: (1)凡2024年11月28日(星期四)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并参加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年11月1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特别说明 议案2和3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为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 12月 2日、 2024年 12月 3日,每日 8:30—11:00、13:30—16:00;2024年 12月 4日 8:30—11:00、13:30—14:3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168号东方金融广场 A座 6层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张远达、陈梦梦 邮政编码:201204 联系电话:021-68948127 传真号码:021-68942221 会务事项咨询:联系人:林迎君;联系电话:021-68949998-8999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宁波华翔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宁波华翔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11月 1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48。 2、投票简称:华翔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本次会议全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2月4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2月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进行表决。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 :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股东账号: 附注: 签署日期:2024 年 月 日 1、请在“赞成”、“反对”、“弃权”任何一栏内打“√”,其余两栏打“×”。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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