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鼎股份(600105):永鼎股份关于提前赎回“永鼎转债”

时间:2024年11月14日 19:26:10 中财网
原标题:永鼎股份:永鼎股份关于提前赎回“永鼎转债”的公告

证券代码: 600105 证券简称: 永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85 债券代码:110058 债券简称:永鼎转债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提前赎回“永鼎转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自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1月14日,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永鼎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4.87元/股)。已触发“永鼎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 2024年11月1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永鼎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永鼎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永鼎转债”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全部赎回。

●投资者所持有的“永鼎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 3.74元/股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100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312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公开发行了98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98,000万元,期限6年,票面利率:第一年0.4%、第二年0.6%、第三年1.0%、第四年1.5%、第五年1.8%、第六年2.0%。

(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9]70号文同意,公司98,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9年5月8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永鼎转债”,债券代码“110058”。

(三)根据有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该次发行的“永鼎转债”自2019年10月22日起可转换为公司A股普通股,转股期间为2019年10月22日至20251、公司于2019年7月15日实施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永鼎转债”转股价格由6.50元/股调整为6.35元/股。

2、公司于2019年12月20日向下修正了“永鼎转债”转股价格,“永鼎转债”的转股价格由6.35元/股调整为5.10元/股。

3、公司于2020年7月13日实施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永鼎转债”转股价格由5.10元/股调整为5.04元/股。

4、公司于2024年7月9日向下修正了“永鼎转债”转股价格,“永鼎转债”的转股价格由5.04元/股调整为3.78元/股。

5、公司于2024年7月18日实施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永鼎转债”转股价格由3.78元/股调整为3.74元/股。

二、可转债赎回条款与触发情况
(一)《募集说明书》中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约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2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2
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 盘价格计算。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低于“永鼎转债”当期转股价格3.74元/股的 130%(即4.87元/股),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已触发“永鼎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公司提前赎回“永鼎转债”的决定
公司于2024年11月14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永鼎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永鼎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永鼎转债”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全部赎回。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负责办理本次“永鼎转债”提前赎回的全部事宜。上述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赎回相关工作完成之日止。

四、相关主体减持“永鼎转债”的情况
经核实,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永鼎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均不存在交易“永鼎转债”的情况。

五、风险提示
投资者所持有的“永鼎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 3.74元/股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100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公司将尽快披露《关于实施“永鼎转债”赎回暨摘牌的公告》,明确有关赎回程序、价格、付款方式及时间等具体事宜。

特此公告。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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