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昊医药(430017):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430017 证券简称:星昊医药 公告编号:2024-105 北京星昊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4日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大兴区仲景西路1号院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殷岚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4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3,426,9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0190%。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5,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6%。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4人,董事张明、李慧曲、李昱彤、周均、程雪翔因工作原因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傅强因工作原因缺席;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4人,列席会议3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0月 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定向回购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10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3,426,96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0月 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拟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3,426,96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注销部分已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上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9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3,426,96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施念清、陈颖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星昊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北京星昊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11月 1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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