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环保(301265):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301265 证券简称:华新环保 公告编号:2024-057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期限要求。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6 名,实际参会董事 6 名。会议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的董事张军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选举张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日止,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规范董事会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选举第四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的具体成员,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日止,任期三年。 各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1)第四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 委员:张军、王建明、张喜林 主任委员:张军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委员:周霞、余大洪、张玉林 主任委员:周霞 (3)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委员:张军、余大洪、周霞 主任委员:余大洪 (4)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王建明、周霞、余大洪 主任委员:周霞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建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日止,任期三年。 该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喜林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日止,任期三年。 该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林耀武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日止,任期三年。 该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时权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日止,任期三年。 该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时权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日止,任期三年。 该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仝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日止,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议案1-8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14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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