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智医药(300149):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时间:2024年11月14日 20:25:30 中财网
原标题:睿智医药: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49 证券简称:睿智医药 公告编号:2024-66 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高科技园区金科路 2829号金科中心 A栋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11月 14日下午 14:00
4、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 11月 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 11月 14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 11月 14日上午 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59人,所持(代理)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12,419,0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2.5028%。其中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及股东代表(以下简称“中小股东”)151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30,425,2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0878%。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1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3,755,2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514%;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158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208,663,7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1.7514%。

7、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 WOO SWEE LIAN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现场出席或列席了会议,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86,518,9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7.8071%;反对 12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71%;弃权 25,778,91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2.135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0,300,73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908%;反对 12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3984%;弃权 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8%。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86,476,0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7.7869%;反对 16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61%;弃权 25,781,41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2.137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0,257,83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498%;反对 161,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5311%;弃权 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91%。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第六届董事会董事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86,256,3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7.6835%;反对 23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97%;弃权 25,929,61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2.206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0,038,2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8.7280%;反对 23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7658%;弃权 154,00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5062%。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监事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86,256,3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7.6835%;反对 23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97%;弃权 25,929,61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2.206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0,038,2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8.7280%;反对 23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7658%;弃权 154,00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5062%。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86,348,1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7.7267%;反对 14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68%;弃权 25,929,08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2.206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0,129,95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295%;反对 14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4661%;弃权 153,47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5044%。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6、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6.01审议通过《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同意 186,375,7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7.7397%;反对 12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71%;弃权 25,921,98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2.203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0,157,55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202%;反对 12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3987%;弃权 146,37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4811%。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6.02审议通过《董事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同意 186,372,7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7.7383%;反对 12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85%;弃权 25,921,98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2.203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0,154,55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104%;反对 124,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4085%;弃权 146,37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4811%。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6.03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 186,324,5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7.7156%;反对 17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05%;弃权 25,923,58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2.204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0,106,35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519%;反对 170,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5617%;弃权 147,97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4864%。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6.04审议通过《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 186,342,5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7.7240%;反对 16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90%;弃权 25,908,58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2.196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0,124,35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111%;反对 167,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5518%;弃权 132,97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4371%。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6.05审议通过《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 186,311,9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7.7096%;反对 17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47%;弃权 25,927,18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2.205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0,093,75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105%;反对 179,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5913%;弃权 151,57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4982%。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6.06审议通过《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总表决情况:同意 186,340,3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7.7230%;反对 15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16%;弃权 25,926,68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2.205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0,122,15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039%;反对 15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4996%;弃权 151,07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4966%。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6.07审议通过《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总表决情况:同意 186,372,3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7.7381%;反对 12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74%;弃权 25,924,68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2.204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0,154,15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090%;反对 12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4010%;弃权 149,077股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4900%。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6.08审议通过《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总表决情况:同意 186,384,9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7.7440%;反对 12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74%;弃权 25,912,18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2.198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0,166,75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505%;反对 121,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4007%;弃权 136,57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4489%。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6.09审议通过《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 186,361,7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7.7331%;反对 15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24%;弃权 25,903,58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2.194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0,143,55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742%;反对 153,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5052%;弃权 127,97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4206%。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6.10审议通过《分红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 186,364,5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7.7344%;反对 152,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17%;弃权 25,902,08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2.193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0,146,35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834%;反对 152,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5009%;弃权 126,47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4157%。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6.11审议通过《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 186,387,2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7.7451%;反对 129,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11%;弃权 25,902,08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2.193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0,169,05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580%;反对 129,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4263%;弃权 126,47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4157%。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等额选举的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选举,选举 WOO SWEE LIAN先生、樊世新先生、陈旺龙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7.01选举 WOO SWEE LIAN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30,544,64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456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24,420,47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2639%。

7.02选举樊世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30,532,6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4505%。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24,408,4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2245%。

7.03选举陈旺龙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30,532,65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4505%。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24,408,4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2245%。

8、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等额选举的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选举,选举郭志成先生、汪献忠先生、张雪梅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8.01选举郭志成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30,542,64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4553%。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24,418,4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2573%。

8.02选举汪献忠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30,532,64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4505%。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24,408,4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2245%。

8.03选举张雪梅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30,532,6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4505%。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24,408,4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2244%。

9、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等额选举的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选举,选举张大超先生、齐家辉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9.01选举张大超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130,542,64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4553%。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24,418,47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2573%。

9.02选举齐家辉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130,532,64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4505%。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24,408,4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224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枫(上海)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夏青、侯燕玲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11月 1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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