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希通信(68865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希通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康希通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32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6,368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66,864.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 6,896.79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59,967.21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3年 11月 1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众会字〔2023〕第 09584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康希通信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康希”)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3年 11月 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在《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入以下项目建设: 单位:万元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年 8月 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4)。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个月(含)、符合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 35,000.00万元(含 35,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四)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个月(含)的投资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也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5、公司监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年 11月 1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35,000.00万元(含 35,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个月(含)、符合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本议案相关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合计不超过 35,000.00万元(含 35,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个月(含)、符合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及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个月(含)、符合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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