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景科技(301396):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

时间:2024年11月14日 21:35:30 中财网
原标题:宏景科技: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396 证券简称:宏景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8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4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选举产生了第四届董事会3名非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选举产生了第四届监事会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2024年10月29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均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024年11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第四届监事会主席,并聘任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已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三名,独立董事二名,具体成员如下:
1、非独立董事:欧阳华先生(董事长)、林山驰先生、许驰女士
2、独立董事:李敏才女士(会计专业人士)、杨英先生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欧阳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担任岗位职责的要求,且2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在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欧阳华(主任委员)、林山驰、杨英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李敏才(主任委员)、杨英、欧阳华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杨英(主任委员)、李敏才、林山驰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李敏才(主任委员)、杨英、许驰
上述董事及独立董事简历详见附件。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 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 2名、职工代表监事 1名,具体成员如下:
1、非职工代表监事:熊俊辉先生(监事会主席)、刘歆女士
2、职工代表监事:洪玉枕先生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熊俊辉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主席。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担任岗位职责的要求。公司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未低于监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人及其配偶或直系亲属在其任职期间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上述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三、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聘任林山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许驰女士、陈志雄先生、吴贤飞先生、吴淼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夏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张铁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杨睿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任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担任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董事会秘书张铁舰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备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其任职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映日路111号宏景科技大厦董事会办公室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电话:020-82018146
传真号码:020-82018146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四、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本次换届完成后,庄贤才先生、杨年松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亦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许驰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仍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黄文锋先生、吴静女士、刘桂雄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亦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欧梅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亦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

李相国先生不再担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黄文锋、吴静、刘桂雄、欧梅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庄贤才直接持有公司2,833,272股,杨年松直接持有公司1,699,963股、间接持有公司62,961股,李相国间接持有公司46,591股,任期届满离任后将继续遵守其作出的相关承诺,并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庄贤才、杨年松、黄文锋、吴静、刘桂雄、欧梅、李相国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的持续发展和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表示衷心的感谢。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1月 14日
附件:
一、董事会成员简历
欧阳华:男,1961年出生,中国国籍,博士学历。1980年 9月至 1995年 2月任汕头市委二秘科科长;1995年 2月至 1997年 2月任汕头高新技术开发区宏程发展总公司副总经理;1997年 3月至今历任宏景科技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董事长。现任宏景科技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欧阳华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9,665,8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6.17%;通过广州慧景投资管理有限合伙(有限合伙)间接持有 3,537,1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22%。欧阳华先生与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林山驰:男,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学历,信息通信技术服务正高级工程师。1992年 8月至 1997年 6月任汕特粤东机电集团公司技术员、助理、部门经理;1997年 7月至 1998年 6月任香港耀华工程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业务主任;1998年 7月至 2004年 3月任广东杰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市场总监兼技术部经理;2004年 4月至今历任宏景科技副总经理、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董事、总经理。现任宏景科技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林山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6,799,8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20%。林山驰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许驰:女,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学历。2002年 8月至今历任宏景科技商务采购部总监、副总经理、董事、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许驰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5,666,5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7%。许驰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敏才:女,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博士学位,2012年 7月至 2020年 6月历任广州大学经济与统计学院会计学专业讲师、副教授;2020年 7月至今任广州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专业副教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李敏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李敏才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杨英:男,1958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1983年至 1988年担任广东民族学院财经系教师;1988年 4月至今历任暨南大学经济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并任投资经济学教研室主任,曾任第九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广东省委员会委员、第十一届及第十二届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现担任中国职业教育控股有限公司(HK.01756)独立非执行董事、第一届广东省经济科学发展智库促进会理事会副会长,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杨英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杨英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监事会成员简历
熊俊辉:男,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学历。2005年 7月至 2008年 1月任汕头建筑书店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图书事业部经理;2008年 2月至今历任宏景科技业务总监、监事会主席、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总经理助理。

截至本公告日,熊俊辉先生通过广州慧景投资管理有限合伙(有限合伙)间接持有 93,8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9%。熊俊辉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歆:女,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2009年 7月至 2012年 5月任河南中建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助理;2012年 5月至 2015年 8月任河南一百度科技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15年 8月至今任宏景科技财务会计。现任公司监事、财务会计。

截至本公告日,刘歆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刘歆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洪玉枕:男,1993年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2018年 7月至今历任宏景科技旅游事业部销售助理、商务采购部采购助理。现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商务采购部采购助理。

截至本公告日,洪玉枕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洪玉枕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三、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林山驰:董事、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一、董事会成员简历”。

许驰:董事、副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一、董事会成员简历”。

陈志雄:男,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1998年 7月至 2001年 5月任汕头市汇金科技有限公司经理;2001年 6月至今历任宏景科技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陈志雄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广州慧景投资管理有限合伙(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31,4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吴贤飞:男,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98年 7月至 2002年 3月任广东新万安科技有限公司工程师;2002年 4月至 2005年 3月任广州市天河弱电电子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技术部经理;2005年 3月至 2006年 10月任西门子楼宇科技(天津)有限公司工程师;2006年 10月至今历任宏景科技技术部总监、工程管理中心总监、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吴贤飞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广州慧景投资管理有限合伙(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623,9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7%,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吴淼:男,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2002年 8月至今历任宏景科技业务经理、汕头分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汕头分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吴淼先生通过广州慧景投资管理有限合伙(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62,3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6%,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夏明:男,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2006年 4月至 2007年 12月任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08年 4月至 2013年 6月任霸王(广州)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14年 4月至 2015年 7月任广东丹姿集团公司财务总监;2015年 8月至 2020年 9月任广东久量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0年 11月至今任宏景科技财务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夏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张铁舰:男,1994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学历。2019年 7月至 2020年 10月任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行政秘书,2020年 11月起任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日,张铁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杨睿:男,1998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学历,已取得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23年 6月至今任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专员。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日,杨睿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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