盟固利(301487):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盟固利 股票代码:301487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台州瑞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开投金融大厦1幢1001室-43 通讯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兴国路78号兴国宾馆9号楼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数量减少 签署日期:2024年11月1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盟固利”)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盟固利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及申报材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释义........................................................2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3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后续计划......................................4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5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7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8第七节备查文件....................................................9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9附表..............................................................11第一节释义
注2:台州瑞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基金名称,珠海普罗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台州瑞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管理人。台州瑞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股东名册中名称为珠海普罗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台州瑞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台州瑞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开投金融大厦1幢1001室-43 执行事务合伙人:珠海普罗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郭飚 注册资本:20,229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01MA2ANQ1H1A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18-07-25至2028-07-25 股东名称:普罗海河科技制造产业投资基金(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98.52%,珠海创迅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0.99%,珠海普罗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持股0.49% 通讯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兴国路78号兴国宾馆9号楼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后续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将根据证券市场整体状况并结合盟固利的业务发展情况及股票价格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增持或减持其在盟固利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应的报告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是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方式,导致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降低。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24,630,896股,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459,616,438股的比例为5.35901%。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13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1,650,100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5902%。具体情况如下:
注2:“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是指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完成最后一笔减持(即2024年11月13日)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受限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存在质押、被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 六、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存在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情形。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行为。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台州瑞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台州瑞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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