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航(601111):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1111 股票简称:中国国航 公告编号:2024-049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 12月 5日 11点 30分 召开地点:中国北京市顺义区空港工业区天柱路 30号国航总部大楼 C713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年 12月 5日 至 2024年 12月 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未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 1和议案 2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0月 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发布的《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及《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 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国泰航空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 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 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出席股东可在本通知载明的时间及地点现场办理出席登记手续,也可通过信函方式办理。 (二)登记时间:2024年 12月 4日(星期三),9:00时至 17:00时;通过信函办理登记的,信函到达邮戳到达日应不迟于 2024年 12月 4日。 (三)登记地点:中国北京市顺义区空港工业区天柱路 30号国航总部大楼董事会办公室。 (四)登记要求: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如欲出席现场会议,须提供以下登记资料: 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股东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提交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股东身份证明文件。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提交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凭证;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的,代理人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明及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委托书;法人股东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出席股东大会的,该代理人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股东的董事会或者其他权力机构的决议授权书,并应加盖法人印章。 (五)联系地址:中国北京市顺义区空港工业区天柱路 30号,邮编 101312。 (六)联系人:秦志杰、陆远 联系电话:86-10-61462558、86-10-61462790 六、 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及其代理人的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1月 15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4年 12月 5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4年 12月 5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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