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普医学(301033):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过户完成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1月 15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霍 尔果斯纳普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纳普生”)、霍尔果斯纳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纳同”)提供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以下简称“确认书”),获悉纳普生、纳同与北京风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北京风炎瑞盈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风炎基金”)协议转让公司股份事项已完成过户登记,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纳普生、纳同于2024年9月20日与风炎基金签署了《股份转让 协议》。纳普生、纳同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风炎基金转让其合计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80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公
股,成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风炎基金承诺在转让后的六个月内 不减持本次协议转让所受让的公司股份。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协议转让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 公司流通股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暂行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转让双方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关于股东减持限制、信息披露、减持额度等规定。 3、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袁玉宇及其一 致行动人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1,910,394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32.94%(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后总股本的 33.11%),不会导致 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4、本次转让不涉及要约,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违反相关承 诺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1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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