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机场(600004):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提请仲裁
证券代码:600004 股票简称:白云机场 公告编号:2024-054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提请仲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仲裁阶段:仲裁受理阶段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申请人 ? 涉案的金额:122,112,336.76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仲裁尚未开庭审理, 截至目前,本案对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润尚未造成实质性影响。公司将根据案件仲裁情况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 本次仲裁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广州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广州仲裁委”) 受理仲裁申请通知书,广州仲裁委受理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白云国 际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告公司”、 “申请人”)与迪岸双 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岸公司”、“被申请人”)广告合 同纠纷,有关仲裁情况说明如下: (一) 仲裁当事人 申请人:广告公司 被申请人: 迪岸公司 (二) 仲裁事由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 公司广州白云国际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告公司”)与迪岸 公司签署了《2023年广州白云国际机场T1航站楼广告经营合同》 (以下简称“《T1广告经营合同》”)(详见公司2023年5月12 日披露的《关于签订T1航站楼广告经营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7)),由于迪岸公司单方面主张因重大客观情况出现变 化,合同存在履约不能,要求提前终止《T1广告经营合同》。双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在遵循平等 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下,签署了《仲裁协议》(详见 公司2024年8月24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签订仲裁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38))。根据《仲裁协议》,广告公司将有关 争议提请广州仲裁委员会裁决。 (三) 仲裁请求及说明 1. 请求裁决被申请人立即向申请人支付2024年6月至2024 年9月的广告发布费,合计人民币94,537,144.88及利息(自 2024 年5月15日起算利息,按照LPR利率标准计付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2. 请求裁决被申请人立即向申请人支付 1个月广告发布费的 赔偿金27,575,191.88元。 (暂合计:122,112,336.76元) 3. 请求裁决本案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担保费由被申请人承 担。 二、 本次仲裁裁决情况 截至目前,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三、 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次仲裁尚未开庭审理,截至目前,本案对公司利润尚未造成 实质性影响。公司将根据案件仲裁情况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 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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