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信诺(002387):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4-127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 2024年度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 2023年度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 因公司 2023年度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聘期已届满,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公司拟聘任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4.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5.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公证天业创立于 1982年,是全国首批经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9月18日,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 5-1001室 (6)截至 2023年末,公证天业合伙人数量 58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33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42人。 (7)公证天业 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29,899.56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4,627.1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3,580.35万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 62家,审计收费总额 6,311万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等。公证天业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5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公证天业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89.1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公证天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2次,监督管理措施 5次、自律监管措施 1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的情形。 1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公证天业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5次、自律监管措施 3次,15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 1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朱佑敏 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24年 8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专项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迪威尔(688377)、腾龙股份(603158)、华宏科技(002645)等,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路凤霞 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24年 8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专项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芯朋微(688508)、航亚科技(688510)年度审计报告,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微 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24年 8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专项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有华光环能(600475)、腾龙股份(603158)、华宏科技(002645)等,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 独立性 公证天业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依据被审计单位年度资产规模,综合考虑业务复杂程度是审计机构收费的通 行做法。2023年度审计酬金为人民币 200万元(含内控审计费 40万元),经与公证天业沟通磋商后,在原有审计范围不变的前提下,2024年年度审计酬金商定为人民币 200万元(含内控审计费 40万元),不含审计人员相关的其他如差旅、住宿等现场审计费用,该类费用在发生时据实报销。同时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等与公证天业在上述审计费用基础上,协商确定 2024年度最终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提供审计服务年限:17年 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公司拟聘任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聘任 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事先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确认就本次变更事宜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与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沟通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作。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质证照、诚信记录、业务情况及其独立性等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公证天业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的要求,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公司聘任其为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理由充分、恰当,选聘程序依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聘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等服务,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11月 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 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六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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