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码视讯(300079):数码视讯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 2024年 12月 6日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12月 6日星期五下午 1: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12月 6日上午 9:15至 9:25,9:30至 11:30,下午 13:00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12月 6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包括本人出席以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 11月 29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4年 11月 29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东。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 8号中关村软件园 4号楼 AB座和颐至尊-中关村软件园国际会议中心店四层第二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4、特别说明:本次会议所审议事项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 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在 2024年 12月 3日 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有效。来信请寄: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产业基地开拓路15号 1幢 数码视讯大厦 邮编:100085(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 12月 3日上午 9:00至 11:30,下午 13:30至 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产业基地开拓路 15号 1幢 数码视讯大厦 2层会议室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一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5、联系方式: 联系人:姚志坚、李丹 联系电话:010-82345841 传真:010-82345842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产业基地开拓路 15号 1幢数码视讯大厦 6、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15日 附件一《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股东投票代码:350079;投票简称:数码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2月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按以下意见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人若无明确指示,受托人可自行投票。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2024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
年 月 日附件三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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