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燃气(603053):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3053 证券简称:成都燃气 公告编号:2024-033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1月1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成都市武侯区少陵路19号成都燃气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部大楼2楼207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 股份情况:
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王柄皓先生主持。本次 会议以现场方式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 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2人,出席12人;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郭诚先生出席会议;其他未担任董事的高级管 理人员6人和见证律师2人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聘任 2024年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本次会议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 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2、上述议案2已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3、上述议案1、议案2为非累积投票议案 4、本次会议的议案均为非关联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环球(成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唐晓风、刘臻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6日 ? 上网公告文件 北京环球(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GLO2024BJ(法)字第11162 号); ? 报备文件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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