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生堂(300436):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圆山基金)
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300436 股票简称:广生堂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漳州圆山大健康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区九湖镇工业区蔡坑工业园 2号办公楼 2幢 3楼308 通讯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湖滨路 1号城投碧湖城市广场 2幢 7层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2024年 11月 1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广生堂”)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2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3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4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此次权益变动主要基于信息披露义务人长期看好上市公司的投资价值,拟受让上市公司部分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在未来6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转让本次受让的股份。在后续增、减持股份过程中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交所等相关证券监管部门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增、减持股份的所有相关规定。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24年11月14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奥华集团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计划将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奥华集团持有的8,000,000股的广生堂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02%,包括该股份项下所有的附带权益及权利义务,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转让价款来源合法。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8,000,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02%,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具体如下: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主体 甲方(转让方):福建奥华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漳州圆山大健康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本次交易 甲、乙双方同意,甲方拟将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8,000,000股股份(以下简称“目标股份”)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件与条款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并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价款及支付时间向甲方进行支付(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经双方协商同意确定目标股份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9,600万元,转让单价为人民币24.50元/股。 3、股份转让的价款支付及股份交割 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第一笔价款人民币5,880.00万元至甲方指定账户,即全部股份转让价款的30%。 本次交易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第二笔价款人民币7,840.00万元至甲方指定账户,即全部股份转让价款的40%。 双方在登记结算公司完成目标股份过户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将剩余股份转让价款人民币 5,880.00万元,即全部股份转让价款的 30%,无条件足额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在甲方按照协议收到上述款项后,应同步出具证明,证明乙方已支付相应的股份转让价款。 4、违约责任 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任一约定或未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导致协议其他方损失(含诉讼费、律师费等为解决纠纷而支付的费用,及守约方对外承担的全部责任、义务,作出的赔偿或因此导致迟延履行义务而受到的处罚)时,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其损害赔偿的责任不因本协议终止而免除。 5、税费 因本协议项下股份转让所产生的税费应由双方依法自行承担。 6、协议解除和终止 本协议可因以下任一原因而解除、终止:(1)经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解除本协议;(2)因法律及政策环境的变化致使本协议失去其履行的可能或履行已无意义;(3)因不可抗力或者三方以外的其他原因致使本协议不可履行,且经本协议双方书面确认后终止。 7、生效时间 双方签署本协议件均已获得充分必要的授权,拥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及民事权利能力享有或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之日起生效。 四、受让方资金来源说明 受让方信息披露义务人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受让方有充足、合法的资金来源。 五、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的说明 本次协议转让的股份不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形。 六、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要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股份过户手续。目前,相关方正在为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做准备,本次权益变动是否能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七、本次权益变动的其他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和交易对方就股份表决权等事项不存在其他安排。同时信息披露义务人受让福建奥华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后,在六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转让本次受让的股份。在后续增、减持股份过程中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交所等相关证券监管部门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增、减持股份的所有相关规定。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本次协议转让信息外,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漳州圆山大健康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日期:2024年11月14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已备置于上市公司证券投资部,以供投资者查询。 投资者也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zse.cn 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漳州圆山大健康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日期:2024年11月1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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