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风科技(002202):回购公司A股股份实施完成
股票代码:002202 证券简称:金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5 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A股股份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金风科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于 2024年 8月 23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并经 2024年 9月 19日召开的 2024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 2024年 9月 26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发行的人民币 A股普通股股票,股份回购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 人民币 2.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亿元(含),股份回购数量不超过 4,225.00万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1.40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 www.cninfo.com.cn)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 (https://www.hkexnews.hk)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本次回购公司 A股股份方案已实施 完成。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回购的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2024年 9月 30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实施回购公司 A股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 11,492,10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0.27%,最高成交价为 10.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9.49元/股,成交金额为 114,011,963.25元(不含交易费用),并于次一交易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 A股股份暨回购进展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截至 2024年 10月 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 价方式累计回购 A股股份 41,928,1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0.99%,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 11.0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 9.49元/股,成交金额为人民币 439,238,786.86元(不含交易费用),详见《关于回购公司 A股股份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73)。 截至 2024年 11月 15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 价方式累计回购 A股股份数量共计 42,228,1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约为 0.99947%,最高成交价为 11.0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9.4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442,384,531.66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回购股份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回购总金额下限且未超过回 购总金额上限,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规定价格,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实施 期限等,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回购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金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金额上限,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三、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结合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发展 前景,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 披露本公告前一日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价格、集中 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 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 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 A股股份数量为 42,228,1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约为 0.99947%,回购股份目前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中。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如公司按既定用途成功实施,则总股本不会变化。若公司在本次回购完成之后三年内未能或未能全部实施上述用途,公司将依法对回购的股份予以注销,公司总股本将相应减少。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1、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 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 2、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公司如未 能在本次回购完成后三年内实施前述用途,未实施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3、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后续处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11月 1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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