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钛白(002145):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证券代码:002145 证券简称:中核钛白 公告编号:2024-080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交易金额等:为防范汇率波动风险,降低市场波动对公司经营及损益带来的影响,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存量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或等值外币)。 2、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但也可能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客户违约风险等,公司将积极落实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投资风险。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存量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该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同时,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裁在该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公司财务中心为具体执行部门。 为便于管理,上述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及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投资额度、投资期限将不再继续使用(不包括截至本公告日已开展外汇套期业务但尚未赎回的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2)。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累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金额为人民币12.9亿元,存量金额为人民币4.29亿元,均未超过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投资额度。以上额度不纳入本次审议额度范围之内。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如下: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投资目的:随着公司国际贸易业务规模的不断增长,公司外币结算业务日益频繁,当汇率出现较大幅度波动时,汇兑损益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结合公司及子公司境外业务和国际贸易业务收支的预期,为防范汇率波动风险,降低市场波动对公司经营及损益带来的影响,公司拟继续开展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本次拟继续开展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2、交易金额: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亿元,存量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或等值外币)。 公司除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外(如需要),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缴纳的保证金比例根据与不同银行签订的具体协议确定。 3、交易方式: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有美元、欧元等。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具体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4、交易期限: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5、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货币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亿元,存量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该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同时,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裁在该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公司财务中心为具体执行部门。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审议的额度规模较大,由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付款(回款)期限和付款(回款)金额进行交易。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但同时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低于公司对客户(供应商)报价汇率,使公司无法按照报价汇率进行锁定,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二)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为控制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业务操作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2、公司已制定了《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该制度就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品种范围、操作原则、审批权限、业务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能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的。 财务中心是衍生品交易业务经办部门,负责风险管理体系搭建、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方案制订、资金筹集、业务操作及日常联系与管理工作。 内审部门负责审查和监督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实际运作情况,包括资金使用情况、盈亏情况、会计核算情况、制度执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 3、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必须基于公司的实际进出口业务,其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进出口业务的预测量。公司将严格按照客户回款计划,控制外汇资金总量及结售汇时间,同时公司将高度重视外币应收账款管理,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四、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和列报披露。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公司及子公司实施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中成本和收入随着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将锁定和优化,有利于增强财务稳健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制定了《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累计金额不超过50亿元,存量最高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裁在该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公司财务中心为具体执行部门。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或利率风险,减少汇率波动的影响。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召开股东大会前必要的法律程序。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此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1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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