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电股份(000875):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主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时间:2024年11月15日 18:46:12 中财网

原标题:吉电股份: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主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JILIN ELECTRIC POWER CO.,LTD. (注册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 9699号) 主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书 目录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2
目录 .................................................................................................................................................. 1
释义 .................................................................................................................................................. 2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3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3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3
三、本次发行概要 ................................................................................................................... 5
四、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 11
五、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 20
第二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22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 22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 23
第三节 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25 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意见 ......................................................................... 25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 ......................................................................... 25
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27 第五节 有关中介机构的声明....................................................................................................... 28
第六节 备查文件........................................................................................................................... 32
一、备查文件 ......................................................................................................................... 32
二、查询地点 ......................................................................................................................... 32
三、查询时间 ......................................................................................................................... 32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书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书
公司、发行人、吉电股 份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吉林能投、控股股东国家电投集团吉林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国家电投、实际控制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本次发行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认购邀请书》《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
《发行方案》《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发 行情况报告书《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主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 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保荐人、保荐人(主承 销商)、国信证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验资机构、 发行人会计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承销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书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书
公司名称(中文)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英文)JILIN ELECTRIC POWER CO.,LTD.
股票简称吉电股份
股票代码000875.SZ
法定代表人牛国君
注册资本人民币 279,020.8174万元
成立日期1993年 4月 28日
上市时间2002年 9月 26日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住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 9699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000123962584G
公司经营范围火电、水电、新能源(包括风电、太阳能、分布式能源、气电、生物 质、核能)的开发、投资、建设、生产、经营、销售、技术服务、项 目建设委托管理。供热、工业供气、供水(冷、热水)、制冷服务(由 分支机构凭许可证经营)。煤炭的采购与销售(以上经营项目中经销 单台出力大于等于 20蒸吨、1小时锅炉燃用煤炭及其制品以及禁止 在禁燃区内销售高污染燃料,不在长春市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电站检修及运维服务。 配电网、供热管网、供水管网的投资、建设、检修和运营管理业务。 汽车充电桩设施的建设和经营管理服务。粉煤灰、石膏综合利用开 发、销售。燃烧煤烟污染治理服务。自有房屋租赁。电力项目科技咨 询。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电力设施承试四级(申请人在取得相关许 可审批部门许可文件、证件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电站发电设备及 附件的生产、开发和销售(由分支机构凭许可证经营)。电力设备加 工、安装、检修。冷却设备安装、维护。工程管理及设备试验服务。 火电厂环保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环境工 程设计、环境污染治理运营。环保成套设备的研发、销售。信息安全 技术服务、咨询与评估。危险废物处置。进出口贸易。(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通过
1、2022年 12月 30日,发行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并披露本次发行股票预案,同意将该等议案提交发行人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书 2、2023年 3月 20日,发行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同意将该等议案提交发行人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2023年 7月 9日,发行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 600,00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 553,850.00万元,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相应调整,并披露了《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等议案。

4、2023年 12月 11日,发行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同意将该等议案提交发行人 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2024年 3月 19日,发行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同意将该等议案提交发行人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2023年 1月 18日,发行人召开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全部议案。

2、2023年 4月 7日,发行人召开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全部议案。

3、2023年 12月 28日,发行人召开 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4、2024年 4月 8日,发行人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书 (三)国资有权机构的批准
2023年 1月 3日,本次发行方案取得国家出资企业——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同意吉电股份开展资本运作项目的批复》(国家电投资本[2023]3号)。

(四)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注册程序
1、2023年 7月 12日,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通过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2024年 4月 25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同意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690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五)缴款及验资情况
根据发行人会计师于 2024年 11月 11日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4]1-18号),截至 2024年 11月 11日 15:00时止,国信证券共收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投资者缴纳的认购资金合计人民币 4,252,277,256.16元。

2024年 11月 12日,国信证券将扣除尚未支付的保荐人保荐费和承销费后的上述认购款项的剩余款项划转至发行人指定账户中。根据发行人会计师于2024年 11月 12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1-19号),截至 2024年11月 12日止,吉电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总数量为 837,062,452股,发行价格为 5.0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252,277,256.16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67,440,638.73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184,836,617.43元,其中:股本人民币 837,062,452元,资本公积人民币 3,347,774,165.43元。

(六)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三、本次发行概要
(一)发行股票类型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发行的股票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股。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书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书
序号发行对象名称获配股数 (股)获配金额(元)限售期 (月)
1国家电投集团吉林能源投资有限公司284,601,2341,445,774,268.7236
2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15,600,000587,248,000.006
3中交资本控股有限公司108,900,000553,212,000.006
4湖北省铁路发展基金有限责任公司52,800,000268,224,000.006
5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9,800,000252,984,000.006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书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书
序号发行对象名称获配股数 (股)获配金额(元)限售期 (月)
6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3,703,900222,015,812.006
7国调二期协同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39,000,000198,120,000.006
8吉林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31,000,000157,480,000.006
9吉林省亚东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29,400,000149,352,000.006
10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5,300,000128,524,000.006
11国新投资有限公司18,400,00093,472,000.006
12陈乙超17,000,00086,360,000.006
13林文新17,000,00086,360,000.006
14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中 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557,31823,151,175.446
合计837,062,4524,252,277,256.16- 
本次向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发行结果符合公司关于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符合《承销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法规的相关规定。

(五)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4,252,277,256.16元,扣除发行费用
67,440,638.73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184,836,617.43元,未超过本次拟募集资金总额 5,538,500,000.00元。

(六)发行股票的锁定期
吉林能投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特定对象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在此之后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若后续相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规范性文件发生变更的,则锁定期相应调整。获配投资者在锁定期内,委托人、合伙人不得转让其持有的产品份额或退出合伙。

(七)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上市。

(八)本次发行的申购报价及获配情况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已于 2024年 10月 30日向深交所报送《发行方案》,并于2024年 11月 1日向深交所提交了《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书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书
序号询价对象名称投资者类型
1中交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其他机构投资者
2UBS AG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者 QFII
3武汉七壹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其他机构投资者
4国家绿色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机构投资者
5国新投资有限公司其他机构投资者
6湖北省铁路发展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机构投资者
7吉林省亚东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其他机构投资者
8吉林省元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他机构投资者
9王梓旭个人投资者
10陈乙超个人投资者
上述 10名新增意向投资者中,有 7家投资者:中交资本控股有限公司、陈乙超、国家绿色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国新投资有限公司、湖北省铁路发展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亚东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王梓旭于 2024年 11月 6日(T日)参与询价,其中,中交资本控股有限公司、陈乙超、国新投资有限公司、湖北省铁路发展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亚东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5家获得配售。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书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书
序号询价对象名称申购价格申购股数
  (元/股)(万股)
1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1911,560.00
  5.0116,960.00
2中交资本控股有限公司5.1010,890.00
3湖北省铁路发展基金有限责任公司5.685,280.00
4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231,800.00
  5.113,690.00
  5.104,980.00
5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401,900.00
  5.204,370.39
  5.016,070.04
6国调二期协同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5.123,900.00
7吉林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5.402,970.00
  5.103,100.00
  5.003,200.00
8吉林省亚东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5.232,860.00
  5.102,940.00
  5.003,000.00
9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282,460.00
  5.132,530.00
  4.832,690.00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书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书
10国新投资有限公司5.431,840.00
  4.914,070.00
11陈乙超5.291,700.00
  4.951,730.00
  4.901,750.00
12林文新5.251,700.00
13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农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5.081,700.00
14国家绿色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4.839,930.00
15深圳市华宝万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5.011,760.00
  4.911,800.00
  4.821,830.00
16王梓旭4.871,710.00
3、发行对象及获配情况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价格优先、股数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对以上16份有效《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购报价单》进行簿记建档,按照其认购价格、认购股数由高至低进行排序,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5.08元/股,公司控股股东吉林能投承诺接受市场询价结果并与其他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 A股股票,认购数量为 284,601,234股。按照上述发行价格及包含吉林能投在内投资者的认购数量,本次发行对应的认购总数量为837,062,452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4,252,277,256.16元。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14名。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获配股数及获配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名称获配股数 (股)获配金额(元)限售期 (月)
1国家电投集团吉林能源投资有限公司284,601,2341,445,774,268.7236
2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15,600,000587,248,000.006
3中交资本控股有限公司108,900,000553,212,000.006
4湖北省铁路发展基金有限责任公司52,800,000268,224,000.006
5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9,800,000252,984,000.006
6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3,703,900222,015,812.006
7国调二期协同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39,000,000198,120,000.006
8吉林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31,000,000157,480,000.006
9吉林省亚东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29,400,000149,352,000.006
10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5,300,000128,524,000.006
11国新投资有限公司18,400,00093,472,000.006
12陈乙超17,000,00086,360,000.006
13林文新17,000,00086,360,000.006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书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书
序号发行对象名称获配股数 (股)获配金额(元)限售期 (月)
14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中 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557,31823,151,175.446
合计837,062,4524,252,277,256.16- 
经核查,本次发行对象未超过《承销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规定的 35名投资者上限。上述投资者均在《询价对象名单》及新增的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范围内,上述发行对象除发行人控股股东吉林能投外,不包含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

四、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国家电投集团吉林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名称国家电投集团吉林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吉林省长春市工农大路 50号
法定代表人杨玉峰
注册资本377,777.958692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0001239214404
经营范围电力项目投资;火电、水电、新能源(包括风电、太阳能、分布式 能源、气电、生物质)的建设、生产与销售;供热、工业供汽、供 水(冷、热水);煤炭的批发经营、采购与销售;电站检修及运维 服务;配电网、供热管网、供水管网的投资、建设、检修和运营管 理业务;汽车充电桩设施的建设和经营管理服务;粉煤灰、石膏综 合利用开发、销售;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国家电投集团吉林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本次最终获配数量为 284,601,234股,股份限售期为 36个月。

2、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书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书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保定路 450号 9幢 320室
法定代表人李毅
注册资本15,0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9MA1G5BGTXB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私募资产管理 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 或许可证件为准)
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最终获配数量为 115,600,000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3、中交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名称中交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石景山区金府路 32号院 3号楼 9层 936室
法定代表人徐汉洲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7MA04E5WF7T
经营范围企业总部管理;投资管理;投资与资产管理;投资咨询;咨询策划 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市场主体依 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 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中交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本次最终获配数量为 108,900,000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4、湖北省铁路发展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名称湖北省铁路发展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武汉市汉阳区世茂锦绣长江 C1地块第 3座武汉基金产业基地 6楼 601、602室
法定代表人李波伟
注册资本3,000,0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5MA4F5GUQ29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铁路、公路、港航、航空等交通基础项目、客货运输业、 现代物流业等相关产业及其他政策性建设项目的投资及管理;铁 路线综合开发经营性项目投资及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股权投资; 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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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以自有 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湖北省铁路发展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本次最终获配数量为 52,800,000股,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

5、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号 505室
法定代表人吴林惠
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77433812A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 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最终获配数量为 49,800,000股,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

6、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 99号 18层
法定代表人潘福祥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17866186P
经营范围(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 (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最终获配数量为 43,703,900股,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

7、国调二期协同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国调二期协同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号-4至 19层 101内 7层 708室
法定代表人郭祥玉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书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书
注册资本3,150,0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MACPFWE774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 (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 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动。)
国调二期协同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最终获配数量为 39,000,000股,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

8、吉林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名称吉林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蔚山路 2559号吉林投资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景友
注册资本620,887.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00066010602XK
经营范围围绕基础性、资源性、支柱优势产业及高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开展投 融资业务;具体业务包括:围绕基础性、资源性、支柱优势产业及 高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开展投融资业务;开展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等 资产管理类金融业务;房屋销售、房屋出租、汽车租赁;经相关部 门批准,利用自有资金开展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基金、担保、 票据、金融租赁、科技金融、金融资产、技术、不良资产处置、产 权交易金融和类金融业务投资;投资咨询、投资管理(不得从事理 财、非法集资、非法吸储、贷款等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吉林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次最终获配数量为 31,000,000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9、吉林省亚东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名称吉林省亚东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超达大路 4158号
法定代表人白绪贵
注册资本50,0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000MA14CDAW99
经营范围资金投资、投资咨询、代理投资、委托投资、投资顾问、实业投资 (不含:理财、集资、吸储、贷款、期货、保险、融资、证券及国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书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书
 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明令禁止的其它金融投资业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吉林省亚东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本次最终获配数量为 29,400,000股,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

10、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号院 1号楼
法定代表人祝瑞敏
注册资本324,3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34967A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 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代 销金融产品;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 绍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最终获配数量为 25,300,000股,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

11、国新投资有限公司

名称国新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12号恩菲科技大厦 B座 5层 558室
法定代表人柯珂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MA002JNW8H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股权投资;投资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 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 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 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 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 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国新投资有限公司本次最终获配数量为 18,400,000股,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书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书
名称陈乙超
住所江苏省江阴市***
居民身份证号3202811989***
陈乙超本次最终获配数量为 17,000,000股,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

13、林文新

名称林文新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
居民身份证号4600321975***
林文新本次最终获配数量为 17,000,000股,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

14、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该养老金产品的管理人为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其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博成路 1101号 8F和 7F701单元
法定代表人赵明浩
注册资本60,06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70945342F
经营范围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 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最终获配数量为 4,557,318股,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

(二)关于发行对象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核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和《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系指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包括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以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私募投资基金需要按规定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私募基金备案。

经核查,本次发行最终配售对象中,无需完成私募管理人登记和产品备案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书 情况如下:
1、吉林能投的经营范围包括“电力项目投资”,本次发行以自有资金参与认购,不涉及向他人募资情形,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的相关规定范围内须登记和备案的产品,因此无需产品备案及私募管理人登记。

2、中交资本控股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投资管理;投资与资产管理;投资咨询”,本次发行以自有资金参与认购,不涉及向他人募资情形,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的相关规定范围内须登记和备案的产品,因此无需产品备案及私募管理人登记。

3、湖北省铁路发展基金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本次发行以自有资金参与认购,不涉及向他人募资情形,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的相关规定范围内须登记和备案的产品,因此无需产品备案及私募管理人登记。

4、吉林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围绕基础性、资源性、支柱优势产业及高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开展投融资业务”,本次发行以自有资金参与认购,不涉及向他人募资情形,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的相关规定范围内须登记和备案的产品,因此无需产品备案及私募管理人登记。

5、吉林省亚东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资金投资、投资咨询、代理投资、委托投资、投资顾问”,本次发行以自有资金参与认购,不涉及向他人募资情形,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的相关规定范围内须登记和备案的产品,因此无需产品备案及私募管理人登记。

6、国新投资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股权投资;投资咨询”,本次发行以自有资金参与认购,不涉及向他人募资情形,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书 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的相关规定范围内须登记和备案的产品,因此无需产品备案及私募管理人登记。

7、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保险公司,以其管理的产品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参与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的相关规定范围内须登记和备案的产品,因此无需产品备案及私募管理人登记。

8、陈乙超和林文新为个人投资者,均以自有资金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的相关规定范围内须登记和备案的产品,因此无需产品备案及私募管理人登记。

经核查,本次发行最终配售对象中,需要完成私募管理人登记和产品备案的情况如下:
1、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均为公募基金管理公司,因此无需进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 2只产品、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 51只产品、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 32只产品参与认购,均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的相关规定范围内须备案的产品,已完成产品备案。

2、国调二期协同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管理的产品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的相关规定范围内须登记的管理人及备案的产品,已按照规定完成私募管理人登记和产品备案。

3、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证券公司,因此无需进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 1只产品参与认购,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范围内须备案的产品,已按照规定完成产品备案。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书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书
序号投资者名称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等级风险等级 是否匹配
1国家电投集团吉林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普通投资者 C4
2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业投资者 I
3中交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专业投资者 II
4湖北省铁路发展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普通投资者 C5
5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业投资者 I
6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业投资者 I
7国调二期协同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专业投资者 I
8吉林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普通投资者 C4
9吉林省亚东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专业投资者 II
10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专业投资者 I
11国新投资有限公司普通投资者 C4
12陈乙超普通投资者 C4
13林文新普通投资者 C5
14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专业投资者 I
经核查,上述 14名投资者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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